各學院:
學校已組建新一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為有序、順利的開展接下來的各項學位相關工作,請各學院召開分學位評定委員會換屆會議。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委員從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工作的專家中遴選,原則上為正高職稱人員,能夠任滿一屆。
二、分學位評定委員會一般由7-15人組成,任期4年;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書1人。分學位委員會主任由校學位委員會委員擔任。分委員會副主任由分委員會主任提名,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批。
三、請各學院在4月28日前把分學位評定委員會組成人員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研究生處)。
附件1:五邑大學學位委員會章程
附件2:分學位評定委員會報備表
五邑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