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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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2016-2017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評選表彰2016-2017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粵教科函〔2017〕59號文,現做好2016-2017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評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名額
全日制在學研究生,原則上以畢業年級研究生為主,我校分配1個名額,各學院推薦不多于1個名額。
二、評選條件
評選的具體條件請見附件。
三、評選流程
各學院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推薦不多于1個名額。學院請于5.2日前提交候選人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來研究生處,由研究生處組織五邑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優小組評議后在五邑大學研究生處網站公示7天。
四、提交材料
電子版一份(匯總表、推薦表、候選人的科研成果等)
紙質版一份(匯總表、推薦表、作證材料)
附件: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評選表彰2016-2017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
2.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初選匯總表
3.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