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負責人參考《五邑大學橫向合同填報須知》,完成合同初稿并提交至所在學院。(注:合同模板原則上使用科技處制定模板或委托方制定模板,科技處制定模板請到下載中心-橫向類下載)
2.學院審核合同初稿,內容無誤,則在《五邑大學橫向科研合同審核表》簽字蓋章,形成電子PDF版本,由學院統一將橫向項目材料(包含審核表、合同初稿、合同中約定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資料)報送科技處審核。
3.科技處審核無誤后,通知學院報送紙質版進行線下用印。
4.不接受項目負責人單獨報送。
5.本流程發布之日起,僅接受《五邑大學橫向合同填報須知》中未作出明確指示的其他問題咨詢,并由學院統一收集,以書面形式報送科技處,科技處在接收文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回復。
6.項目負責人應當在合同各方蓋章后5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正本送交科技處存檔。
7.符合國家及省市法律法規技術合同認定條件的,項目負責人應在合同有效期內辦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業務。
8.橫向合同經費到賬后,由財務處及科技處辦理入賬手續,項目負責人無須告知或提交匯款憑證至科技處。
9.項目負責人如需開具發票或往來收據,請自行聯系財務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