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教職工: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粵教保函〔2018〕113號)精神,結合《五邑大學關于印發<五邑大學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五邑大學校園機動車門禁系統管理辦法>》(邑大〔2017〕7號),學校決定從9月20日起至11月15日,開展校園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現將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五邑大學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所有機動車、非機動車按章行駛,所有行人按指示路牌行走,確保校園道路交通安全。
二、所有機動車輛(包括摩托車、電動車)禁止進入校園禁行區域。
三、禁止超標電動車在校園道路行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下列車輛屬于超標電動車:1.電池超過48V,功率超過400w;2.整車質量超過55kg,最高時車速超過25km/h;3.車身高度超過1.1m,車寬超過45cm)。
四、從11月16日起,學校將實行《五邑大學校園電動車準行證》制度,沒有準行證的電動車一律不得在校園道路行駛。凡是擁有符合新標準規定的電動車輛的教職工,請于10月15日前(工作日期間8:00—12:00,14:30—17:30)到安保處登記備案。與學校有合作關系的校內飯堂、商鋪、物業等單位員工的符合新標準規定的電動車,由后勤處按照《五邑大學校園機動車門禁系統管理辦法》審核后交安保處核定。
特此通知。
五邑大學校園安全保衛處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