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保衛工作部、武裝部、保衛處、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機構崗位設置與職責
黨委保衛工作部、武裝部、保衛處、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部門概述
黨委保衛工作部、武裝部、保衛處、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四者合署辦公,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政治保衛、校園安全、國防教育、征兵
退役服務等方面工作。現有校園綜合管理科、治安科、國防與國家安全教育科。主要負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計劃,落實校園安全防范措施,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2.組織開展國家安全、校園安全、宣傳教育,開展校園群防群治,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
3.做好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學校維穩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非法宗教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對校園的滲透、煽動和破壞活動,
嚴密防范邪教組織在校園內開展反動活動,及時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性事件,維護學校穩定。
4.密切與公安、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聯系,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完成公安、國家安全機關交辦的有關任務。
5.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及治安的情況,協助公安機關查破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6.負責教職工和學生集體戶口的管理,為師生員工提供戶證業務咨詢,辦理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
7.負責全校校園治安視頻監控系統的規劃、建設、使用和運行管理。建立校園治安防控體系,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加強校門守衛、大樓守護、校園
巡邏、校園治安隱患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
8.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消防材料的更新配置、消防安全檢查、消防隱患整改工作,組織師生員工參加消防知識培訓、消防安全演練,提高消防意
識和技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處理校園內發生的火警、火災事故,維護校園消防安全。
9.組織校內交通管理設施建設、維護校內交通秩序及車輛出入校園及車輛停放等校園交通管理工作,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處理校園內發生的交通事故。
10.負責學校國防教育,新生軍訓,征兵、退伍復學的安置和擁軍優屬工作。
11.完成上級機關、公安部門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委保衛工作部部長、武裝部部長、保衛處處長、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主任
聯系電話:0750—3296285
1.全面負責學校黨委保衛工作部、武裝部(保衛處、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的工作,根據上級和校黨委的指示、部署,制定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工作計
劃和責任目標,定期檢查考核,抓好落實。
2.抓好本部門人員的教育管理,提高全面素質和業務技能。
3.搞好調查研究,向黨委、領導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協調組織學校的維穩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4.對校內發生的案件和問題認真審理,提出處理意見。
5.密切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配合屬地公安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的治安管理工作。
6.主管學校征兵辦公室的工作,組織實施適齡大學生應征入伍工作。
7.協調與兵役機關、民政部門的關系,做好擁軍優屬工作。
8.與學生工作部門共同負責學生國防教育與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和軍事訓練工作。
9.完成學校黨委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黨委保衛工作部副部長、武裝部副部長、保衛處副處長
聯系電話:0750—3296283
1.協助處長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部門落實綜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防范措施。
2.負責校園內外來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及交通安全工作;負責師生員工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3.主管校衛隊工作,指導校衛隊抓好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
4.配合處長做好制定安全保衛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處長解決和處置治安防范方面的工作問題。
5.落實消防管理工作,健全消防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6.維護校內交通秩序,開展交通法規宣傳和教育。
7.指導各部門、各院(系)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各部門、各院(系)治安責任人開展工作,檢查督促各部門、各學院建立健全治安保衛制度和防
范措施。
8.負責對校區內外來經商、務工人員的管理。
9.認真執行工作計劃,做好各科(隊)之間的協調工作。
10.完成學校和保衛處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治安科
聯系電話:0750—3296281
1.落實做好治安工作的各項制度、措施,掌握學校治安工作動態,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抓好校衛隊的管理教育,指導、組織校衛隊搞好校園的治安和安全管理,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
3.負責學校大型集會活動安全保衛工作的組織實施。
4.根據公安部門的授權,協助公安機關組織對一般刑事、治安案件的調查,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5.落實校園技防工作,配合做好視頻監控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6.協助處領導抓好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
7.指導幫助戶籍管理人員做好戶籍管理工作。
8.認真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消防交通管理科
聯系電話:0750—3296439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制訂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督促各單位、部門做好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負責學校義務消防隊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強對隊員的消防技能培訓和指導。
7.負責對學校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
9.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10.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火災現場保護工作及調查取證工作。
11.負責校園交通管理,規范校園交通秩序。
12.負責在校學生、教職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13.負責處理發生在校內的一般交通事故,協助公安交警處理發生在校內的重大交通事故。
14.認真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校園綜合管理
聯系電話:0750—3296136
1.配合做好校園綜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的完善工作,落實校園綜合治理工作。
2.加強校園安全檢查,及時報告安全方面的隱患和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建議。
3.組織校衛隊員開展校園綜合治理,糾正校園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維護校園正常的秩序。
4.負責驅趕校園內的流動攤販,取締店外經營、無證營運、亂擺攤設點、強買強賣的行為;制止亂寫亂畫亂張貼和亂倒垃圾;糾正、制止校園內非法
飼養寵物行為,對校園內流浪狗貓等進行清理整治;制止校園公共地方的不文明行為;制止車輛亂行亂停。
5.認真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國防與國家安全教育科
聯系電話:0750—3296142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軍事部門頒發的條令條例及機關的各種規定,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2.擬制國防與國家安全教育工作計劃。
3.負責大學生征兵征兵、預備役登記和退伍復學學生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4.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調研,做好學校安全信息員的管理協調工作,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請示、匯報工作。
5.協助做好新生軍事訓練工作的組織和保障,并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6.配合做好大學生的國防和國家安全的教育工作。
7.負責民兵應急排的建設和管理,并完成各種執勤和應急任務。
8.協同做好擁軍優撫工作。
9.負責學校的人民防空工作。
10.認真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辦公室秘書
聯系電話:0750—3296135
1.協助處領導檢查處內各部門任務進展和完成情況,推動全處工作。
2.負責處內行政會議的組織、記錄、紀要工作。
3.協同公安機關做好教工、學生集體戶口管理;為師生員工提供戶證業務咨詢。
4.做好部門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的規劃、管理和維護,做好外宣、內宣工作。
5.嚴格執行校財務管理規定,管理辦公經費,做好辦公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做好處內財務財務報賬管理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辦公室助理
聯系電話:0750—3296135
主要職責:
1.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購置和管理處內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家具等,并做好登記和監管工作。
2.負責處內公章、印鑒的保管使用。
3.電動車牌審核辦理、入校人員臨時通行證辦理;
4.負責文件、資料、信函的收發、管理、傳閱和歸檔,負責向部處領導傳達學校會議通知和參會人員報送;
5.負責各類會議、接待的組織和后勤保障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