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入學校的學生,畢業時需將戶口遷出。按國家規定無論其錄取前的戶口性質是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畢業時其戶口性質均為“非農業集體戶”。
畢業辦理戶口遷出時,有以下幾種方式:
1.正常畢業有畢業證的并且已落實了工作單位并可以將戶口遷至單位所在地,也可選擇遷回原籍;
2.境內升學可以將戶口遷至升學地,也可選擇遷回原籍;
3.沒有落實工作單位或者結業的,戶口遷回原籍;
4.畢業后將戶口遷回原籍,因個人原因需要將戶口性質改為“農業戶口”的,按當地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由入戶者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學校仍按“非農業戶口”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