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圍】因病或其他原因需長時間離開學校的在校生。
【程 序】本人申請休學或復學,均應提交相關證明,填寫《五邑大學研究生學籍變動審批表》,按照表格指引程序逐級簽字辦理手續。
【提 示】
①經批準休學的研究生辦理離校手續,學校保留其學籍,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未經批準擅自離校按曠課處理。
②休學以一個學期為限,期滿后仍不能復學的,可申請繼續休學,辦理繼續休學手續,但不得超過兩年。
③到境外高水平大學修讀相近專業研究生的保留學籍時間可以適當延長,辦理休學的期限也可以按修讀時間為限,但只能保留學籍1次,且不得超過2年。保留學籍期滿后仍不能復學者,按退學處理。
④休學期滿前一個月應辦理復學手續,不辦理復學手續或休學滿兩年仍不能復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⑤詳細規定見《五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第五章。
五邑大學研究生學籍變動申請表(20220516修改版).doc
【范 圍】 已取得五邑大學研究生學籍,因個人原因自愿要求退學的在學研究生。
【程 序】 本人申請,填寫《五邑大學研究生退學審批表》并根據需要準備附件材料,按照表格指引流程辦理手續。
【提 示】
①退學必須有家長(父母)的意見并簽字;
②輔導員、導師應對申請退學學生進行詳細情況了解并作必要的勸導(提供談話記錄);
③申請人應在收到正式批文后15日內辦好離校手續。
④詳細規定見《五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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