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
為加強廣東省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的管理,保證有關項目的實施進度和質量,依照《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研究生示范課程建設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和《五邑大學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附件1-3),學校決定對廣東省和學校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開展結題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驗收范圍
凡是合同結項時間在2021年內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類項目,均應進行結題驗收。其他已經完成研究任務的項目,也可提前進行結題驗收。具體項目清單見(附件4)。
二、結題驗收程序
(一)填寫項目結題驗收表
項目負責人按照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整理相關成果及證明材料,并如實填寫對應的結題驗收表(附件5-10)。
(二)項目所在單位做好驗收準備工作(4月30日前)
1.驗收工作由學院(部)統一組織,個別項目數少的學院可聯合組織驗收,結題驗收原則上采用線下會議驗收。
2.驗收專家不少于5人,高級職稱,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2人,專家的工作經歷、專業背景、學術專長必須與項目自身性質、所在學科、研究內容等有密切關聯。專家需對項目建設成果進行結項鑒定,出具結項評定意見,超過三分之二的專家贊成,項目鑒定為:“通過”。
3.驗收工作的有關安排(含專家名單、驗收形式、驗收時間、驗收項目等)需于4月30日前報送研究生學院審核備案。
(三)組織專家進行結題驗收(5月15日前)
1.各學院(部)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項目結題驗收工作,確保驗收程序規范、材料完整、結論明確。具體驗收程序和流程參考(附件11)。
2.驗收完成后,項目整套材料(包括項目結題驗收材料、變更材料等)及時報送研究生學院。紙質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學院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校內公示結題情況(6月15日前)
研究生學院對驗收項目的全部材料進行審查后,在學校網站公示項目結題結論,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學校上報驗收材料(6月30日前)
學校于6月30日前將學校正式報文、驗收項目匯總表等報送至省教育廳,完成本年度的校內結題驗收工作。
三、其他說明
(一)請各項目負責人認真配合學校完成結題驗收工作,學校將對實施進度不理想的項目進行提醒和督促,確保項目實施的進度和質量。
(二)需要延期接受檢查(驗收)的項目,應向學校研究生學院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及延期檢查(驗收)的時間,否則視為檢查(驗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請且不能按時提交檢查(驗收)材料、不接受檢查(驗收)或在檢查(驗收)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學校將不再受理該項目負責人申請任何有關研究生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并視情節的嚴重性決定是否向所在單位進行通報。
附件1: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doc
附件2:廣東省研究生示范課程建設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doc
附件3:發文-20141111-五邑大學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doc
附件4: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需結題一覽表20210422.xlsx
附件5:廣東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含其他類型項目)結題驗收表.doc
附件8:五邑大學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含其他類型項目)結題驗收表.doc
附件9:五邑大學研究生示范課程建設項目結項驗收報告書.doc
附件10:五邑大學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設驗收報告書.doc
附件11:省級校級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類項目結題驗收會議參考材料(含議程、專家意見模板).doc
研究生學院
2021年4月25日
上一條:關于推薦2020-2021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公示 下一條:關于開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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