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廣東省研究生學術論壇(以下簡稱“論壇”)是促進研究生學術交流、加強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的重要途徑和平臺,是“廣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規范和加強論壇的實施與管理,保證論壇質量,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論壇宗旨:舉辦論壇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堅持正確的原則和導向,認真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和學術自由的方針,以“啟迪智慧、激發興趣、激勵創新”為宗旨,以強化培養研究生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創業精神為目的。通過論壇的舉辦,為研究生提供一個高起點、大范圍、多領域的學術成果與創新思維的交流平臺,充分發揮導師和專家的指導與咨詢作用,拓寬研究生的學術視野,啟發研究生的科學思維,培育創新文化,形成鼓勵創新、爭先創新、勇于創新的理念和氛圍,營造良好的創新學術環境。激發廣大研究生追求真理、勇于探索、刻苦鉆研的治學作風和注重交流與合作的團隊意識,增強廣大研究生參與知識和技術創新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第三條 論壇主題:論壇活動一般要圍繞某個一級或二級學科進行。論壇主題及學科的選擇,應是承辦單位的優勢學科,并緊緊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同時要注重交叉學科、邊緣學科、新興學科及跨學科、跨領域問題的研究與探討。
第四條 論壇內容:
(一)以研究生學術論文交流、學術問題研討、專題報告、學術講座以及科技創新成果與創新文化展示為主要形式,就本學科領域及其相關領域發展前沿熱點和有關重大科學技術問題,進行深入廣泛的學術交流;
(二)邀請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作專題學術報告或學術講座,邀請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和省優秀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南粵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介紹研究生培養及治學經驗,邀請有關專家與會指導,對研究生的學術交流進行現場學術點評與咨詢;
(三)邀請相關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的技術或管理專家,圍繞產業發展戰略、相關人才需求及相關科技問題作專題報告,邀請優秀研究生介紹成長經歷與創業歷程;
(四)組織參觀考察有關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產學研基地、企事業單位以及聯誼活動等多種學術、文化交流活動,活躍論壇氣氛,拓寬學術視野,激發創新靈感,增長學識才干,增強創業意識,提高論壇成效。
第五條 論壇對象:論壇面向廣東境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每期參會的研究生以100-200人為宜,其中校外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參會交流的研究生學術論文應符合論壇主題要求,經論壇學術委員會篩選同意后即可參會交流。論壇可邀請部分省外高校、科研單位提供相關高水平學術論文的優秀研究生參加交流。
第六條 論壇的組織
(一)廣東省研究生學術論壇由廣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主辦,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承辦,相關單位協辦。
(二)每期論壇命名為“20**年廣東省研究生學術論壇——***(所屬一級或二級學科名稱)分論壇”,會期一般為2-3天。為了保證論壇交流質量,增加交流機會,使其學術交流更加充分、深入,論壇可按二級學科或研究方向分設若干個專題論壇。論壇承辦單位應鼓勵本單位廣大研究生參會學習和交流。
(三)論壇由承辦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承辦單位應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充分積極發揮研究生在論壇活動中的主體作用和有關專家的學術指導與咨詢作用,保證論壇質量與成效。
論壇應設立論壇組織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論壇組織委員會負責論壇活動的組織與協調工作,其成員由主辦方、承辦方、協辦方主管領導、本單位及相關參加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負責人、院(系)及學科負責人組成,負責論壇的總策劃和方案的總體設計,論文編輯出版等各項籌備工作,以及論壇期間各種報告會、講座、參觀、聯誼活動安排、論壇宣傳、報道,參加論壇人員的接待等各項組織和實施工作。論壇學術委員會成員由學術造詣深、責任心強的省內外相關學科同行專家組成,負責論文的遴選、評審及學術論文報告交流的點評與學術咨詢工作。論壇學術委員會成員由承辦單位初選推薦,報主辦單位審核同意后由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聯合頒發聘書。
論壇承辦單位應至少提前兩個月向各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發出會議通知,并根據確定的論壇主題與學科征集研究生學術論文,經論壇學術委員會對提交的論文進行評審遴選后,及時通知相關單位組團參會。
承辦單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門負責統籌落實論壇的各項活動安排,以及與主辦單位、依托院系及協辦單位等各方之間的溝通與協調,確保論壇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為鼓勵廣大研究生積極參加論壇活動,激勵創新熱情,每期論壇評選優秀學術論文并予以表彰獎勵。論壇設優秀學術論文一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獲獎論文不超過參會論文總數的10%,二等獎獲獎論文不超過參會論文總數的20%。優秀學術論文由論壇學術委員會評選,以主辦單位與論壇學術委員會名義(論壇學術委員會由承辦單位代章)共同頒發獎勵證書;其他參會論文,由論壇學術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自行決定,可以論壇學術委員會的名義頒發論壇“入選論文”證書(由承辦單位代章)。支持論壇承辦單位以學報專集或論文專集等形式正式出版參會交流的學術論文,對優秀學術論文作者給予多種形式的鼓勵與獎勵。
第七條 論壇經費:由省批準舉辦的論壇,其活動經費主要由承辦單位籌集,主辦單位予以適當補助。論壇承辦單位應積極爭取、吸納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以推動產學研的緊密結合。以捐助資金為論壇活動經費主要來源的,經主辦單位審核同意可冠以捐贈方名稱或稱“20**年廣東省研究生學術論壇——***杯***分論壇”。
財政資助經費由承辦單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門會同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負責管理,主要用于參加論壇的校外研究生的食宿費補助、會議資料費、優秀論文獎勵、專家學者評閱論文及學術報告酬金等。
第八條 論壇的申報與立項:每年度的研究生學術論壇項目由相關單位按當年通知要求提出申請,主辦單位組織有關專家遴選確定。申報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承辦單位為廣東境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其學科與學術水平、研究生培養質量與培養管理工作水平等,在省內具有較高的地位和影響;
(二)所選學科與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和文化大省密切相關,在省內具有一定的研究生培養規模;
(三)論壇主題鮮明,組織方案嚴密、科學,可操作性強;
(四)申請單位能夠在人力、財力、物力上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證論壇各項活動的開展。由研究生培養單位與社會各界聯合承辦的論壇,優先予以批準;
(五)申請舉辦社會科學類的論壇,須得到學校黨委批準,并由學校黨委委派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組委會進行管理。
第九條 論壇宣傳工作:
(一)論壇承辦單位應在本單位網站建立專題網頁,及時發布論壇有關信息,做好論壇宣傳組織工作;
(二)論壇承辦單位應積極與當地有關新聞媒體聯系,大力宣傳、報導論壇的有關活動和成效,在全社會營造有利于“廣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深入實施的輿論氛圍;
第十條 論壇總結:論壇承辦單位須在論壇活動結束一個月內,向廣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提交論壇總結材料(包括電子文檔),內容包括:
(一)論壇總結一份,含論壇總體情況、取得成效、各方反映、意見建議等;
(二)獲獎優秀研究生學術論文名單與論文題目,以及研究生學術論文及學術報告集各一冊;
(三)論壇經費開支情況,特別是財政資助經費的開支明細報告;
(四)論壇活動相關圖片、會議資料等一套。
第十一條 相關單位責任: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積極組織研究生參與廣東省研究生學術論壇及相關學術活動,并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通力合作,共同舉辦好論壇活動。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廣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