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五邑大學學生獎勵規(guī)定》《五邑大學“伍舜德精神獎”實施辦法》《五邑大學“葉家康獎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黃炳禮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史帶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黃乾亨獎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劉冠華劉袁海玲社會服務義工獎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李瑞蓮獎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劉榮蕭獎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五邑慈善會學業(yè)獎學金”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經(jīng)學校研究,決定開展以上各社會類獎學金的評定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4年9月30日-10月18日
二、工作流程
(一)個人申請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提交到班級資助工作小組。申請材料:申請表一份、自薦材料一套【內(nèi)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以第三人稱擬寫)、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家庭經(jīng)濟困難情況證明材料復印件等】。
(二)班級審核推薦
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審核申請同學的材料,最后將結果提交班導師審核簽字。同時,請在班級內(nèi)部公示1個工作日。
(三)黨支部審核
班級公示無異議后,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將結果交給班級所屬學生黨支部,黨支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審核,填寫《黨支部意見表》。黨支部審核通過后,將班級申請人的材料提交到學院審核。
(四)學院審核推薦
各學院成立由黨委副書記、輔導員、班導師代表組成的院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結果,向全學院學生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nèi),如有異議可向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如確有錯漏,應予更正,公示期結束后,報學生處審核。
(五)學校審核
學生處組織校級學生資助評審工作小組對推薦者進行審核,并將初審名單報校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擬推薦名單在全校范圍內(nèi)公示5個工作日,最終結果呈送各資助者審議。
三、工作要求
1.申請者:請申請者下載《各社會類獎學金實施辦法》,認真填寫《個人申請表》,并按照《個人申請資料目錄》的要求及順序排好交到班級資助工作小組。
2.班級:公示結束后,將申請者個人材料、《獲獎學生名單匯總表(紙質(zhì)版)》、《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會議記錄表》和《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四份紙質(zhì)材料交到學院輔導員辦公室,《獲獎學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發(fā)到學院指定郵箱。
3.學院:公示結束后,學院10月18日前將學生個人申請資料、《獲獎學生名單匯總表(紙質(zhì)版)》、《黨支部意見表》、《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小組會議記錄表》和《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紙質(zhì)材料交到學生處,并將梳理好的各類評定項目《獲獎學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發(fā)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
注:葉家康獎學金、黃炳禮獎學金及史帶獎學金須結合2024-2025學年秋季學期家庭經(jīng)濟困難認定結果進行評定。
四、資助金額及名額
請各學院下載2024-2025學年秋季學期各類社會獎學金學院推薦名額(附件1)。
五、獎學金管理
1.五邑大學將負責各類獎學金的管理,分年度向各社會類資助者提交獎學金發(fā)放計劃、獲獎名單及發(fā)放明細表供審核。
2.五邑大學財務處負責各社會類獎學金的發(fā)放工作。
3.受到資助的同學書面向資助者匯報在校學習、生活和思想等狀況,并表示感謝。
4.學校將長期監(jiān)督獲得獎學金學生的學業(yè)進展情況、綜合表現(xiàn),如獲獎學生獲獎后發(fā)生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學生獲獎資格,追回獎學金。
六、監(jiān)督與投訴
在開展2024-2025學年秋季學期各社會類獎學金評定工作過程中,接受全校師生監(jiān)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接受來電、來信投訴,投訴方式:楊老師,電話:0750-3296275;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