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為及時反映科技創新的成效,加強科技成果管理,并為申報省部級科技獎勵打好基礎,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科技成果登記與信息公開的實施辦法》(粵科管字〔2013〕127號),現就做好科技成果登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記范圍
可登記的科技成果包括:省科技計劃產生的科技成果、其他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其他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和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其第一完成單位必須是五邑大學。涉密成果不在廣東省科技成果登記范圍內。
省科技計劃產生的科技成果必須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登記,其他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和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自愿在平臺登記。
二、科技成果登記的申請
1. 省科技計劃產生的科技成果。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要求,省科技計劃產生的科技成果必須進行登記。因此,平臺對省科技計劃在驗收環節增設了成果登記功能,具體為:一是要求完成人在提交驗收書過程中必須填寫、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采用國家統計局批準、科技部制定的格式),“科技成果登記表”中部分信息已從驗收書中自動提取,完成人只需補充填寫其余信息;二是省科技計劃驗收正式通過業務處室審核后,“科技成果登記表”和驗收書自動轉至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審核(詳見附件1)。
2. 其他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的項目完成人直接登錄平臺填寫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受理,進行成果登記(詳見附件1)。
自然科學類成果可通過學術委員會進行評價后,使用學術委員會評價意見進行登記。學術委員會成果評價的評價意見格式、內容要求見附件2。
三、科技成果登記工作流程
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科技成果登記與信息公開的實施辦法》(粵科函管字〔2013〕127號)規定,“科技成果登記表”由登記機構受理后,按照網上審核、紙質材料審核、公示、批復、發放紙質登記證書等程序進行辦理。
具體流程:
1. 在線填報科技成果登記表。省科技計劃產生的科技成果:平臺已從驗收書中自動提取部分信息,完成人只需補充填寫“科技成果登記表”其余信息;其他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非財政投入項目:項目負責人填寫科技成果登記表,保存并提交。
2. 由學院(部)審核后,學校審核并提交。
3. 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審核。省科技計劃項目:省科技廳業務處室審核通過項目驗收,科技成果登記表與驗收書自動提交至科技成果登記機構,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即可審核科技成果登記。其他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非財政投入項目: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審核科技成果登記。
4. 提交紙質材料。科技處/社科處下載并打印科技成果登記表,加蓋學校公章,一式一份提交至登記時所選的科技成果登記機構。省科技計劃產生的成果只需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無需提交附件;其他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非財政投入項目需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及與在線提交內容一致的附件。
5. 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審核、公示、批復。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審核通過科技成果登記,且經公示無異議,即對科技成果登記予以批復,出具“科技成果登記證書”。
四、其他事項
成果登記全年可辦理,但由于成果登記工作耗時約2個月,建議擬申報各級各類科技獎的團隊盡早開展成果登記工作。
五、聯系方式
省科學學與科技管理研究會,020-83517764,地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廣東國際科技中心304室;
江門市科技創業服務中心,3377022,地址:江門市港口一路68號;
學校科技處/社科處:
成果登記:楊慶強,3296181;
學術委員會評價:譚靜芬,3296182。
附件:
1. 科技成果登記用戶使用手冊;
2. 學術委員會評價流程。
科技處/社科處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