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工作簡訊
第二十九期
五邑大學保衛處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目 錄
一、我校被蓬江區倉后街道辦評為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優秀單位
二、五邑大學汛期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三、我校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
四、我校對校園內流浪狗(貓)進行清理
我校被蓬江區倉后街道辦評為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優秀單位
2014年4月份,按江門市蓬江區綜治委的有關要求,蓬江區倉后街道辦綜治委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市直和區直26個單位2013年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綜合考評,在此次考評中,我校被蓬江區倉后街道辦評為2013年度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優秀單位。
五邑大學汛期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轉發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深入開展學校汛期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防汛工作。學校召開汛期安全工作會議,校主管領導黨委副書記李靄康同志主持會議并傳達了《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對防汛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成立汛期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深入隱患排查,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實。檢查了學校圍墻及道路,我校的外圍由圍墻和柵欄封閉,未檢查出有缺口和其他安全隱患,學校道路基本平整,無嚴重開裂等現象;對校園內山體河道的檢查,未發現有坍塌、泥石流隱患等跡象,學校河道兩旁未發現安全隱患;對基建工程的檢查,三個基建工程基本屬于封閉式施工,施工秩序良好;對消防設施的檢查,我校消防設施基本符合要求,各樓宇的滅火器、消防栓、指示牌等設備配備基本齊全,疏散通道暢通。
三、加強宣傳和值守,確保汛期安全。加強汛期安全的宣傳教育,通過各學院傳達學校汛期安全工作要求、發送汛期安全警示短信等形式向學生進行汛期安全教育。加強值守, 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汛期安全。
我校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教育系統開展2014 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精神(粵教保[2014]62號),結合我校實際,于2014年6月開展了安全生產月活動:
一、開展“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講話精神”專題活動。通過網絡視頻組織師生觀看《生命的紅線》主題宣教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讀本》等。
二、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圍繞
6月
16日
全國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堅守紅線,從嚴執法”的活動主題,在校園開展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校園安全常識宣傳教育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動。
三、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險化學品、油氣管道、擁擠踩踏等為重點,開展安全應急預案演練。
四、緊緊抓住消防、汛期安全、學生集體活動、校園治安、交通等重點工作和教室、圖書館、實驗室、宿舍、食堂及飲用水設施等關鍵部位的薄弱環節,開展“安全隱患隨手曝”活動。動員師生查找身邊安全隱患并報告學校相關部門,對師生查出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對查找出重大隱患的個人給予獎勵。
我校對校園內流浪狗(貓)進行清理
近期檢查發現,一些人員在五邑大學校園內隨意遛狗,一些流浪狗(貓)四處游蕩,給師生的安全和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為維護師生安全,在校園內創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衛生環境,我校保衛部門擬對校園內流浪狗(貓)進行清理,對有關規定和管理措施進行明確。
一、江門市《關于加強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規定,市區所有公共場所和道路一律禁止犬類進入,校園內不得豢養寵物;《五邑大學治安和安全管理工作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禁止無證養狗,禁止在校道和公共場所遛狗。對不聽勸教隨意在校園遛狗的,職能部門將組織滅犬,造成傷人等后果者將追究責任。
二、合法飼養寵物狗(貓)的老師要做好寵物的管理,按規定做好寵物的登記防疫工作,不要隨意在校園公共場所遛狗。
三、在校學生不得在校園內、在學生宿舍飼養寵物。對違反規定的學生將進行批評教育,并限期對飼養的寵物進行處置。
四、請校內師生和校外社會人員勿對校園內的流浪狗(貓)進行飼養和自行捕捉,發現流浪狗(貓)要及時報告學校物業部門或保衛部門。
五、學校有關部門將組織人員對校園內的流浪狗(貓)進行捕捉,并送有關部門處置。 經過宣傳和整治,校園內隨意遛狗,校外一些社會人員在校園內擅自飼養流浪狗(貓)等現象基本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