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學校全稱:五邑大學
第二條 學校代碼:11349
第三條 學校性質:全日制綜合大學(公辦普通高校)。
第四條 校址:廣東省江門市區(郵編:529020) 網址:www.myiapqz.xyz
第五條 招生部門
1、五邑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構,學校招生辦公室是負責本校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職能部門。
2、五邑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紀檢組,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和接受考生及家長的投訴。
第六條 錄取規定
1、根據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本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對第一志愿報考、并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線、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學校將優先滿足他們的專業志愿。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符合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本校各專業錄取情況、考生分數、考生專業志愿錄取或調劑到相應專業。
3、各專業錄取過程中,學校按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總分由高到低并參考相關科目分數,擇優錄取,如理工科考慮數學、英語,其它科類考慮英語、語文等。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
4、退檔原則執行教育部和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
5、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際考分為依據。高考成績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6、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有關補充規定。
7、男女比例不作要求,所有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8、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和藝術設計專業按藝術類招生,藝術科成績以參加相關省聯考成績為準。
9、報考工業設計和建筑學專業的廣東省考生要求有繪畫基礎,參加我校組織的素描加試或寄送蓋有中學公章證明的素描作品。
10、錄取結果按照各省市招生委員會的要求和途徑,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獎、貸、助學情況
1、設立了國家助學獎學金(其中獲獎學金約20名,額度為4000元/人;助學金約400名,額度為1500元/人)和廣東省政府助學金(約400名,額度為1500元/人);
2、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獎金分別為4000元、2500元、1200元、600元;設優秀學生干部、個人單項優秀獎學金。
3、設立了國家助學貸款和“黃乾利貸學金”;
4、設立了“優良特困生助學金”,每年評出12名,學校給予每人1000元的助學金;
5、設立了一系列社會資助的獎助學金:伍舜德獎學金(體育、會計);周天行科技獎學金;金羚獎學金;美國紐約“衣聯會”獎學金;彩艷大有獎學金;香港慈恩慈善基金會助學金;“伍威權助學金”;“江門市港澳政協委員暨工商聯會員助學金”; “史帶獎、助學金”; “黃炳禮獎、助學金”; “江門市潮資企業聯誼會助學金”等。
6、設立優秀新生獎學金。廣東省優秀新生獎學金共獎勵10名,獎勵對象為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成績為文、理各前5名且高考總分超過省重點線者;外省優秀新生獎學金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獎勵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高考總分超過該省重點線的理工考生一名,給予優秀新生獎學金獲得者獎勵人民幣4000元。高考總分原始分高于該省重點線30分(含30分)或總分標準分高于該省第二批分數線100分(含100分)的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新生,獲得優秀新生獎學金特等獎學金(與前項不重復),獎金為人民幣6000元。
設立新生文藝、體育特殊人才獎學金。對報考我校在文藝、體育等方面人才有特長、曾獲得優秀成績的新生給予獎學金。
7、組織開展各種勤工助學活動,對生活困難的學生提供有效的資助途徑。
第八條 咨詢、聯系辦法
咨詢電話:(0750)3296252、投拆電話:(0750)3296261、傳 真:(0750)3680187
網 址:http://www.wyu.cn、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五邑大學主樓335室
郵編:529020
第九條 本章程由五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