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五邑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1349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江門市迎賓大道中99號,郵編:52902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隸屬單位:江門市人民政府;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學業年限內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并取得相應的學分,德智體美考核合格者,達到畢業基本要求,頒發五邑大學普通本科專業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五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錄取批次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校本科層次所屬錄取批次:廣東省為第二批A類本科院校。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
第十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廣東文科類、理科類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在錄取過程中,學校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各專業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第一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單科成績的錄取順序為:文科類為語文、文科綜合、外語;理科類為理科數學、理科綜合、外語。
第二十一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未滿額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外語類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加試英語口語,其中錄取的等級要求為外語類專業英語口語達到C級及其以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英語口語達到D級及其以上。
第二十三條 所有專業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二十四條 美術類專業要求術科(省聯考成績)和文化總分均達到或超過生源省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同一志愿中按術科分占60%,文化總分占40%合成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高考總分為依據。在高考成績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加分考生的情況有:高中階段獲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頒發榮譽稱號者;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三等獎以上者;高中階段在科技發明、文體、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表現優異者。
第二十六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七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并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準:文史、經管類:3800元/學年;理工類(含金融學專業)、外語類:4300元/學年;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6000元/學年;藝術設計專業:10000元/學年。住宿費:1400元/學年。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我校設立了國家助學、獎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2000元)和廣東省政府助學金。
第三十三條 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占在校生人數的21%,獎金分別為4000元、2500元、1200元、600元;設優秀學生干部、個人單項優秀獎學金。
第三十四條 設立了國家助學貸款,每年按新生人數的17%左右比例申請,最高金額可達6000元;
第三十五條 設立了“優良特困生助學金”,每年評出12名,學校給予每人1000元的助學金;
第三十六條 設立了一系列社會資助的獎助學金:香港慈恩慈善基金會助學金;“伍威權助學金”;“香港臺山商會助學金”; “史帶獎、助學金”; “伍舜德精神獎”;“黃炳禮獎、助學金”; “江門市潮資企業聯誼會助學金” ; 美國紐約“衣聯會”助學金等。
第三十七條 學校設立了創業獎勵基金,對勇于創業的學生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八條 學校設立優秀新生特等獎學金,在所有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高考總分達到或超過生源?。ㄗ灾螀^、直轄市)重點分數線的考生中,按超過重點線分數的多少排在前20名者,獲我校優秀新生獎學金特等獎,獎金為人民幣5000元。
第三十九條 呂志和先生在我校設立優秀新生獎學金。廣東省優秀新生獎學金11名,獎勵對象為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高考總分為理科類前6名、文科類前4名和美術類前1名者。外省優秀新生獎學金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獎勵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高考總分為第一名的理工類新生,獎金港幣2000元。
第四十條 新生文藝、體育特殊人才獎學金。對報考我校在文藝、體育等方面有特長、曾獲得優秀成績的新生給予獎學金。
第四十一條 組織開展各種勤工助學活動,對生活困難的學生提供有效的資助途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四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委監察處
聯系人:黃清蓉
監督電話:(0750)3296291
傳真:(0750)36817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傳真:0750-329626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myiapqz.xyz
招生網址:http://zsb.wyu.edu.cn:81/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五邑大學主樓六樓601室
郵編:529020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由五邑大學于2010年3月23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五邑大學201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訂。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由五邑大學授權五邑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