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設計學院黨建帶團建工作實施細則
(2024年5月27日)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新時代黨的青年工作,貫徹落實黨建帶團建制度機制,以黨的政治優勢促進團組織更好地履行職能、發揮作用,不斷增強團組織的引領力、組織力、服務力,結合學院黨團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導和論述,緊扣“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總體要求,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黨建帶團建制度機制,全面加強團的建設,教育引導廣大青年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擔當、能吃苦、肯奮斗的新時代好青年。
第三條 學院黨委加強和改進對共青團工作的領導,通過切實有效的服務將廣大青年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鞏固黨的青年群眾基礎,不斷開創黨團工作新局面。
第四條 學院黨委不斷加強和改進黨建帶團建工作,切實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把廣大青年團結凝聚在黨的旗幟下,培養堪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第五條 建立健全黨建帶團建工作責任制度。學院黨委專題研究團建工作,聽取團組織工作匯報,掌握團的工作動態,研究解決重要問題。黨委書記每年至少為團員青年上一次團課,學生黨支部要履行黨建帶團建的責任和落實具體工作任務。
第六條 加強政治訓練和政治鍛造,常態化推動團員青年緊跟黨的創新理論學習,督促指導團組織規范落實團的“三會兩制一課”基本制度。注重吸納團員青年參加主題黨日活動,學生黨支部的理論學習,必要時擴大到非黨員的團干部參加。
第七條 將團的建設納入黨組織建設規劃,對黨、團組織基本情況摸底統計,掌握基本情況,推動黨、團組織聯建共建,堅持黨團基層組織建設一體化推進。
第八條 支持學生黨員、入學積極分子、青年志愿者擔任學院團組織、各班團支部負責人。指導團組織換屆工作,促進團組織健康發展。
第九條 建立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團的優秀工作骨干的機制,落實“推優入黨”制度,優先推薦理想信念堅定、黨團理論知識扎實、道德品質優良、學習態度端正、積極進取、樂于奉獻等方面模范帶頭的優秀青年團員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十條 推進基層團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從嚴教育管理團干部。引導團組織密切聯系群眾,去除“行政化”工作方式,大力改進作風,創新工作機制,推動全面從嚴治團工作落實。
第十一條 引領青年開展多種形式的青年志愿活動,踐行社會責任,弘揚志愿服務精神,打造志愿服務品牌,推動青年志愿服務制度化、持續化。
第十二條 支持團組織參與民主管理,拓寬團組織參與民主管理的渠道。支持團組織負責人列席涉及青年發展、工作的會議,根據需要列席學院黨組織的會議。
第十三條 強化保障支持措施,根據共青團和青年工作需要,整合各方資源,統籌黨組織和群團組織資源配置,活動場地共建共享,雙向開放。落實共青團相關活動經費保障,支持團組織強化團學活動陣地建設。
第十四條 加強團干部日常談心談話,黨組織關心關注、嚴格要求團干部,分管負責人每年至少與團組織主要負責同志開展1次談心談話。
第十五條 教師參與共青團主導的教育活動、創新創業、社會實踐、社團活動、競賽展演等計入社會服務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