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
藝術與設計學院黨委黨支部書記工作例會制度
發布時間:2024-06-20


藝術與設計學院黨委黨支部書記工作例會制度

(2024年3月4日)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黨委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期召開黨支部書記工作例會(以下簡稱例會)是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重要內容,是加強黨支部建設、建強黨支部書記隊伍的重要措施,是指導黨支部擔負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師生、宣傳師生、凝聚師生、服務師生職責的重要抓手,確保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個支部、每名黨員。

第三條 例會由學院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第四條 例會參會人員一般包括學院黨委書記、副書記、黨支部書記、組織員等。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黨員代表參加

第五條 例會原則上每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六條 例會主要內容

組織學習黨的創新理論,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部署落實學院黨委年度工作計劃及階段性黨建工作安排,對相關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聽取各黨支部工作匯報和向黨委提出的意見建議,研討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方法措施。

)組織黨支部書記學習基層黨建黨務工作知識,研討黨建示范創建和質量創優工作,交流黨支部工作情況和經驗

)通報上次會議以來學院黨的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安全穩定工作、統戰工作、群團工作等情況和各黨支部工作開展情況,提出下階段的工作設想和工作建議。

其它需要研究或通報的事項。

第七條 根據工作需要,例會可以采取專題學習、工作部署、現場研討、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八條 例會安排專人負責會議通知、會場安排、會議記錄、材料準備、檔案管理等相關工作。一般提前一天將例會的時間、地點、議題通知參會人員。

第九條 例會實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事先向黨委書記請假。經批準后,可委托支部副書記或支部委員參會。黨支部書記參加例會的情況納入黨支部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內容。

第十條 例會部署的工作和作出的決議,黨支部應及時貫徹落實,并向黨委匯報貫徹落實情況。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2024年3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