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秋季學期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粵教助函〔2021〕7號)、《五邑大學學生資助工作實施辦法》、《五邑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五邑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及管理細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五邑大學研究生優秀個人和先進班集體評選辦法》的要求,為做好我校2021年的研究生的獎助學金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助項目
(一)2021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二)2021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三)2021-2022學年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四)優質研究生生源獎
(五)優秀研究生標兵、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班集體、優秀研究生干部
二、申請條件、獎勵標準及資助名額
(一)申請條件及獎勵標準:
具體見《五邑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五邑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及管理細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五邑大學研究生優秀個人和先進班集體評選辦法》。
(二)資助名額:
請各學院(部)下載《2021年研究生國家獎助學金推薦原則》(附件2-1)
三、工作流程
(一)成立工作機構
根據《五邑大學學生資助工作實施辦法》第一章第七條,各學院(部)成立院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名單應于9月28日前以紙質版(附件1-13)形式提交研究生學院報備
(二)個人申請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各學院(部)要嚴格按照《五邑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組織評選,具體要求參照附件1-1、1-2、1-3。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各學院嚴格按照《五邑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及管理細則》組織評選,具體要求參照附件1-4、1-5。學院(部)組織學生10月10日完成線上申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上傳佐證材料。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各學院(部)嚴格按照《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組織評選,具體要求參照附件1-6。學院(部)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9月28日完成線上申請。
4.學校優質生源獎:第一志愿(推免生)獎是我校對推免錄取和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錄取的學生的獎勵,具體填報要求請參照附件1-7。(不需要在線申請,直接填附件1-7)
5.優秀研究生標兵、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班集體:各學院嚴格按照《五邑大學研究生優秀個人和先進班集體評選辦法》組織評選(不需要在線申請)。
(三)黨支部審核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優秀個人和優秀班集體需經過所屬黨支部審核。黨支部審核意見填寫在附件1-10《黨支部意見表》中。
(四)學院(部)審核推薦
學院(部)按照研究生國家獎助學金的申請要求,規范評審程序,嚴格把握評審標準,切實評選出符合條件的學生,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優秀個人和優秀班集體填寫附件1-11、1-12,在10月8日前完成學院(部)公示,報送評審材料到研究生學院。
(五)學校審核
10月15日前,研究生學院按規定程序完成校內審核,公示結果,并報校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六)報送評審結果
校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研究生學院向省教育廳報送評審結果和相關材料,并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中審核提交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請各學院(部)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今年評選時間特別緊,任務重,各學院(部)要統籌安排,同步推進,注重銜接,在小程序里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研究生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工作。
(二)請各學院(部)根據評選工作的要求和時間節點,嚴格規范評審程序,嚴格把握評審標準,認真細致地做好評選工作,切實評選出符合條件的學生,并按照要求報送材料。
(三)各學院(部)在評選工作中,要堅持把培植先進典型、發揮模范引領作用作為評選工作的重要內容。同時,對資助學生開展感恩、勵志、誠信等教育,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
(四)評審中或學生受獎助后,如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獎助金,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五)按時做好學生典型事跡推薦,并及時報送有關材料,確保學校按時向省教育廳報送有關材料。上報材料經評審后不予退回,各學院根據需要自行準備存檔材料。
研究生各類獎助聯系人:鮑老師,電話:0750-329695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南主樓631研究生學院。
附件-研究生國家獎助學金評選文件及表格.zip
研究生學院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