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工作部署,充分調動我省廣大教師及教育管理者從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現面向相關高校開展2025年度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優秀教學成果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圍
2025年度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優秀教學成果內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學位授權點建設、高水平學科專業建設、深化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分類發展與評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1.凡是個人或集體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期間公開發表的論文、專著、調研報告、教學案例,以及被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或省直廳級以上單位采納的未公開發表的調研報告等研究成果,可申報本次評獎。
2.每人限申報一項。申報人公開發表論文須為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申報人公開發表著作須為成果的第一主編;申報人公開發表調研報告、教學案例須為成果的第一作者。
3.申報人須是在廣東省內工作的人員或集體。在評選時限內調入我省的人員,且未參加過同級別評獎符合評選時限要求的研究可以申報。在評選時限內已調出我省的人員,其研究成果不能申報。已經去世的個人在評選時限內的研究成果可由其原單位代為申報。
4.圍繞同一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在評獎時限內以同一主標題發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的一項成果整體申報。
5.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時間為準,在符合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
6.下列成果不列入評獎范圍:
(1)凡已在相當于本獎勵級別或更高級別的評獎中獲獎的成果,或已入選中國專業學位案例中心案例、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案例或其他案例庫的教學案例;
(2)尚未結項項目的最終成果;
(3)再版著作;
(4)由集體撰寫編成的論文集;
(5)沒有取得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或省直廳級以上單位出具認可、采納、評價等書面證明的未公開發表的調研咨詢報告;
(6)文藝作品及其翻譯成果;
(7)著作權有爭議的成果。
三、獎勵辦法
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優秀教學成果獎設特等、一、二等獎,堅持以精神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原則,對受表彰對象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特等獎優秀教學成果應在研究生教育上有建樹(相對成熟并得到公認),在教育改革實踐中取得特別重大突破,對提高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突出貢獻,在國內外處于領先水平,在全國產生重大影響。
一等獎優秀教學成果應在研究生教育上提出自己的理論或發展和完善已有理論,對教育改革有重大示范作用,對提高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重大成效,在全國或者省內產生較大影響。
二等獎優秀教學成果應在研究生教育上有所突破,對提高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顯著成效,發揮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在省內產生一定影響。
四、材料報送
1.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將申報材料以學院為單位集中報送研究生處。
2.電子版材料發至研究生處郵箱:[email protected]。電子版材料包括:(1)《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優秀教學成果獎申報評審表( 2025 年度)》(見附件)文檔;(2)研究成果及佐證材料的文檔或PDF掃描文件。文件名:作者單位+作者姓名+成果題目。
3.紙質版材料(評審表原件、研究成果原件或復印件、佐證材料復印件等)使用A4紙雙面打印,豎裝。
附件:《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優秀教學成果獎申報評審表( 2025 年度)》
研究生處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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