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二級培養單位及項目負責人:
為加強廣東省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的管理,保證有關項目的實施進度和質量,依照《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學校決定對廣東省和學校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開展結題驗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驗收范圍
凡是應結題時間在2024年內的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類項目,均應進行結題驗收。其他已經完成研究任務的項目,也可提前進行結題驗收。(應結題項目清單見附件1)。
二、結題驗收程序
1.結題材料的填寫和提交
項目負責人按照文件有關要求,對照立項任務書所列的預期成果與考核指標、各類項目結題必要項提示(見附件2),整理相關成果及佐證材料,并如實填寫對應的結題驗收表(見附件3)。所有結題材料紙質版校級項目1套,省級項目紙質版2套。裝入材料袋,并打印結題材料表格粘貼在紙袋正面(附件4)。
以學院為單位收齊相關材料,紙質版提交研究生處(南主樓631),電子版(PDF格式)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提交時間:2024年8月31日前
2.結題材料的形式審查
研究生處負責對結題材料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后方可進入驗收評審環節。
完成時間:2024年9月15日前
3.項目的驗收評審
本次驗收評審工作由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專家通過函審方式完成,擬將聘請不少于5位校外專家對項目建設成果進行結項鑒定,并出具結項評定意見,超過三分之二的專家評審意見為“同意結題”方可認定項目為“通過驗收”。
完成時間:2024年9月30日前
4.驗收結果的公示與上報
研究生處對全部驗收材料及其結果進行復審,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本次驗收項目名單和結論,經過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結果報送廣東省教育廳。
完成時間:2024年10月15日前
三、其他說明
1.參加結題的負責人務必按照所承擔的項目類型結題要求,整理材料,做到材料真實、齊備,必要的簽字或蓋章不應遺漏。
2.對于本次應結題而未能結題的項目,負責人須向研究生處提交書面申請(見附件5),未提出申請手續的,將考慮作撤項處理。已辦理過延期項目登記的,不再受理第二次延期申請,作撤項處理。
3.結題驗收通過后,剩余經費仍由負責人支配,但應用于與項目相關的工作。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黃敏怡 3296952 [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處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