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培養單位:
為加強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保障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提升學位點建設水平,根據《五邑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導師遴選與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現開展2024年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遴選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1.秉持有利于我校學位點學科建設與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充分考慮現有碩士點導師隊伍建設的需求,堅持標準、嚴格要求、公正合理遴選出研究工作與學位點學科方向、培養方向相匹配的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
2.具體遴選條件按照《辦法》“第二章研究生導師任職資格條件”執行(詳見《五邑大學研究生導師手冊》)。
3.申請人科研成果統計時間: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請范圍
未參加或未通過導師資格遴選的校內教師以及科研院所或其他高校的人員(已有導師資格的無須再參與本次遴選)。
三、工作程序
1.個人申請。
申請人如實填寫《五邑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審核表》并按照要求準備《申請人近3年科研成果匯總表》,提交所在基層黨組織審查思想素質和師德師風。
2.二級單位初審。
個人申請材料由學位點負責人牽頭組成專家小組開展評議,主要就學術水平、科研能力以及是否符合學位點需求等提出初評意見,獲擬同意者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材料以及基層黨組織、學位點意見提出初評結果。
在多個學院(部)招生的學位點,導師遴選的初評工作由主要依托的學院(部)負責組織。
初評工作須在2023年11月23日前完成,并將所有材料紙質版提交研究生學院,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3.研究生學院復核材料,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并表決遴選結果,經過5個工作日公示后正式發文公布。
四、工作相關說明
1.SCI、EI收錄的論文須提供檢索報告。
2.申請人應確保材料真實有效,各學院(部)則應對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嚴格把關,若出現不符合條件仍提交的情況,將全部退回本次提交的所有申請人材料。
3.在公示期間,對申請人有異議者請將意見以書面方式提交研究生學院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受理后將按照學校規定的工作流程開展調查核實和裁定,不接受匿名投訴。
工作聯系:黃敏怡;聯系電話:3296951
附件:2024年研究生導師資格遴選工作附件
研究生學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