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導師遴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選原則
(一)研究生導師遴選和聘任應堅持按需推薦、保證質量、公平公開的原則,堅持思想與業務全面考察、突出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遴選和聘任的專業學位碩士生導師不但要具備較高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還要有一定的教學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術能力。
(二)各學院可在不低于學校規定的遴選條件和標準的前提下,根據學院導師數量,自行設定適合本學院特色的遴選條件。
(三)校內教師申請碩士生導師者,須承擔過與申報專業相關的本科課程,至少能講授一門所申報專業的碩士學位課程。
(四)校外兼職專業學位碩士生導師的選聘應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實習基地的建設相結合。外聘專業學位導師應為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實踐經驗豐富且能提供良好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條件者。
(五)已具備學術型碩士生導師資格者,如果研究領域和科研成果符合相關專業學位的要求,可以兼任一個專業學位領域的導師,并按照遴選程序進行填報資料。
二、遴選程序
(一)申請人向碩士點提出申請,經碩士點負責人同意后,填寫相應的《五邑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申請表》(分三種,見附件1),并提供科研成果(論文、著作、獲獎等)、科研項目立項書(或科技處、社科處開具的科研項目證明)、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最后學歷和學位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根據我校導師遴選文件規定的條件,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對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獲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票者為通過。會議表決的內容填入《分委員會導師審核報告書》(見附件1)。
(三)初選名單及申請人的材料在本學院公示三天。
(四)6月3日,學院向研究生處提交以下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
1.《分委員會導師審核報告書》
2.《五邑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申請表》紙質版一式兩份,其中一份按順序附以下材料并裝訂成冊:
證件復印件(最后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
科研項目立項書或合同書復印件(或科技處、社科處開具的科研項目證明原件)
獲獎項目、專利證書復印件
代表性學術論文復印件(期刊封面、目錄及全文,雙面復印)
專著或教材的封面、目錄、內容摘要及版權頁復印件
3.申請人填寫的各項內容的真實性由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和認定,審驗各種原件無誤后在復印件上加蓋學院公章。
三、科研成果及科研項目要求
(一)申請碩士生導師的成果和項目應是近三年的,即2013年1月至今。
(二)科研成果及科研項目級別的認定以學校科技處和社科處的規定為準。
四、研究生導師資格復審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研究生教育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提出的“改革導師評聘評價機制”要求,研究生導師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學院采取適當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對象主要為2013年及以前獲得導師資格的各類研究生導師。
研究生處向各學院提供現有導師名單的電子版,各學院對現有研究生導師近三年履行導師職責情況進行審核,對于出國逾期未歸等不能履行導師職責的,學院取消(或停止)其研究生導師資格,并填入《不再保留的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見附件1);對于調離、連續三年未指導研究生(獲得導師資格滿三年者)等導師,建議學院重新對其進行審核,不滿足導師聘任條件的或不能履行導師職責的,建議學院取消(或停止)其研究生導師資格,并填入《不再保留的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見附件1)。
6月3日,學院將《不再保留的研究生導師名單》隨導師遴選材料一同報研究生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
研究生導師遴選與資格認定工作是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與關口,對保證研究生教育質量、推進學科發展與創新具有重要意義,各學院應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表決,做到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二)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各學院在具體工作過程中,要結合學院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工作的需要,堅持標準,嚴格按照學校制定的研究生導師的任職條件進行遴選,做到寧缺毋濫;要認真核實申請材料,特別考察申請人員的師德師風、教書育人及科學道德等情況,如發現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或有學術不端或學術失范行為,應取消其申請資格,并報校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研究生處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