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參保學生:
江門市2012年城鄉醫保參保工作已經結束。由江門市蓬江區倉后街道辦勞動保障事務所開具的參保證明將于開學第一周內通過院(系)學工辦下發到在校參保學生個人手中。去年賬戶被學校扣參保費但已經異地參保或者放棄參保等學生的50元錢,學校財務處將于本學期第二周退費。
關于成功參保學生醫保費用結算方式的具體事項提示如下:
1.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結算辦法
參保人必須在入院48小時內向醫療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有醫保卡的還需提交醫保卡),并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參保人出院時,應按規定支付由個人應支付的費用。
2.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統籌結算辦法
個人選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人結合自身情況在就醫時自行選擇當地一家已建立醫療保險實時結算的基層衛生服務定點醫療機構(附件1顯示的打勾醫院),作為個人門診就醫的門診定點機構,參保人門診定點機構選定后,1年內不得變更。未選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或在非選定醫療機構就醫的,不能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參保人應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有醫保卡的還需提交醫保卡),并辦理門診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由個人應支付的費用。
3.非定點醫療機構(異地就診)結算辦法
參保人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由參保人或家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電話:3412545)辦理申請備案報批手續。由個人現金墊付后,分別持:醫院病歷或出院小結、疾病診斷證明書、醫技類檢查診斷報告、當次收費匯總清單或明細表、法定的醫療機構住院收費收據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原件,其他代件或復印件無效,在2個月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具體情況請詳閱已經公布過的《江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指南》(附件3)
附件:1. 全市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2. 住院可選醫療機構名單
3.江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指南
學 生 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