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電(2003)2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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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當前,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正在進行2003年招生錄取工作。為進一步做好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工作,保證今年新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能順利入學,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多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解決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問題,要求把解決經濟困難學生問題提高到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體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高度來認識。這個問題不僅直接關系到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而且也關系到學校乃至社會的穩定。讓更多的人上大學,讓更多的人上得起大學,確保符合條件的學生都能順利完成大學學業,是廣大人民群眾的一項根本利益。各地區、各部門、各高等學校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要求,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狠抓落實,把保證新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保證已在校的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作為教育系統認真學習、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項主要工作來抓,努力實現“確保沒有一名考入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因為經濟困難而輟學”的工作目標。
二、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關心下,經過各方面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國目前已經建立起以獎學金(含國家獎學金)、銀行貸款(主要是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為主體的、多元化的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并在實踐中取得了巨大成績。只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完全可以保證每一位考入公辦普通高校的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當前的主要問題是,少數地方和高校的主要領導對這項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宣傳跟不上。為此,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近期要立即對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建設情況以及各項政策的實際執行情況組織一次全面、認真的總結和檢查,并于8月20日前將總結、檢查的情況書面報告教育部。同時各普通高等學校要認真進行自查。
三、每所高等學校都必須建立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責任制,落實專門機構,明確領導分工;要挑選有責任心、有愛心的同志具體負責學生資助工作。凡屬高校自身能實行、能落實的政策與措施,各高等學校要不等不靠主動開展工作,狠抓落實。同時要全力配合銀行部門,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四、采取各種措施,加強宣傳工作,使國家的各項資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學校、各高級中學要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充分利用《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問答》一書,宣傳好國家各項資助政策;各高等學校必須在招生簡章中寫明學校的資助規定,必須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時,寄送有關資助政策的介紹材料;必須采取各種措施確保今年錄取的新生能夠了解國家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政策,解除入學前的憂慮。凡是在今年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時,沒有寄送有關資助政策介紹材料的高等學校,必須補寄。
五、今年新學期開學時,各高等學校都要一律設立“綠色通道”制度,確保今年新錄取的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不允許任何高校以任何理由拒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如發生這類情況,要追究有關高校主要領導的責任。對于沒有按時報到的新生,學校要查明原因。對由于經濟困難原因而不能入學的新生,學校要采取相應措施,讓他們順利入學。
六、各高等學校要進一步深化勤工助學工作,認真做好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各項工作。今年各高等學校尤其要不折不扣嚴肅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10%的規定。即:“必須從學費收入中劃出10%的經費……適當提高勤工助學補助標準,加大對特殊困難學生的補助力度”。
七、各地、各高校必須認真執行國家關于教育收費的有關政策規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高等學校收費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
此件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轉發至本地區的所有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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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