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師生:
根據《五邑大學國家助學獎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黃炳禮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史帶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馮佩玲女士膳食資助計劃”實施辦法》和《五邑大學“湖南商會獎(助)學金”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清算下達2022年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科教〔2022〕8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以上各社會類助學金及“五邑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中央獎補專項助學金”的評定工作,經學生個人申請、班級民主評議、班導師審核、學院審核,土木建筑學院2022—2023學年社會類助學金評定初審工作已經完成。
為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將土木建筑學院2022—2023學年社會類助學金評定向全院師生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7日。若對評定結果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土木建筑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偉倫建筑館206)反映,聯系電話:0750-3296637;聯系人:陳老師;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公示期結束后報學生工作部審核,最終獲得結果將以上級審核為準。
土木建筑學院
2022年11月15日
土木建筑學院關于2022-2023學年社會類助學金初審名單的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