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企業與學校的合作與交流,激勵我校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廣東金輝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輝華公司”)與我校達成協議,于2021年在我校設立“臻學·金輝華勵志獎(助)學金”。根據捐贈單位的意愿,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本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獎勵資助土木建筑學院品學兼優的本科學生20名(助學金要求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限定認定部分),在防疫工作中表現突出者優先獲得。其中每年評選推薦10名接受獎學金,每人獎勵人民幣5000元。推薦10名接受助學金,每人資助人民幣3000元。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研究生學生,若干名,每人獎勵人民幣5000元,具體名額視當學年申請、評審的情況而定。受助學生可優先獲得金輝華公司實習機會,實習期間給予實習補貼,實習結束后根據表現可以優先提供就業機會。
二、獲本獎(助)學金條件和對象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優良,誠實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助學金要求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獎學金要求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突出且學習成績優良的二、三年級(含建筑學大四)本科學生。同年級同專業綜合測評前30%可以參評。
3.在校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該學年度的“臻學·金輝華勵志獎(助)學金”評選:
A.受過處分(含通報批評);在留校察看期間者;
B.當學年學業預警者;
C.本年度有曠課行為者。
三、評定程序:
1.個人申請:參評個人提出申請并應出具如下材料:五邑大學“臻學·金輝華勵志獎(助)學金”申請表一份(見附件)、自薦材料一套(內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成績證明、科研成果材料)、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或家庭經濟情況證明復印件。
2.班級審核推薦:申請人所在班級審核小組和班導師認真審核材料并填寫審核意見;
3.黨支部審議:支部大會或者支委會進行審議表決。
4.完成以上審核后,請申請者在2022年4月15日之前上交申請材料至輔導員辦公室。
5.學院審核:土木建筑學院成立“臻學·金輝華勵志獎(助)學金”評審小組,評審小組提出評審推薦意見,在學院公示3天,確定受資助獎勵名單,評定結果呈送金輝華公司審議。
四、獎(助)學金管理
1.五邑大學土木建筑學院負責該項獎(助)學金的評定管理,定時向昱泰公司提交獎學金評定、發放方案,年度獎學金評定結束后,學院將向金輝華公司提交獎學金實施情況報告。
2.學院將長期監督獲獎(助)學金學生的學業進展情況、綜合表現,如學生獲得獎(助)學金后發生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學院有權取消學生本項獎(助)學金資格,甚至追回獎(助)學金,并及時通知金輝華公司。
3.獲獎學生需定期反饋獲獎學年學業、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表現。
4.土木建筑學院負責該項獎(助)學金的評定,財務處負責該項獎(助)學金的發放工作。
五、本辦法由土木建筑學院負責解釋。
金輝華獎學金申請表.doc
金輝華助學金申請表.doc
五邑大學土木建筑學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