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學院分工會文體活動小組
實施辦法(試行)
一、 目的意義
為了保障會員權益、活躍分工會的文體活動,促進會員身心健康,增強集體凝聚力,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特制定本辦法,以達到人人有活動、大家常活動、集體愛活動的效果。
二、 基本原則
1、 興趣優先、自愿自發優先的原則。分工會全體會員憑個人興趣愛好自發組成文體活動小組并推選出組長,可以小組獨立活動,也可以發動其他會員一起活動。
2、 經費申報、活動公示的原則。小組活動需要分工會經費支持的,要填表申報。所有集體活動(含不申報經費的活動)均要公示,一方面起到監督的作用,另一方面起到宣傳發動的作用。
3、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鼓勵自發活動,申報經費時累計可適當超出人均下撥額度,年末時采用托底活動的方式使用結余經費。
三、 經費管理
1、 我分工會文體活動費來源由校工會下撥、校比賽獎金(參賽費)、會員自籌等組成。
2、 校工會下撥文體活動費,需要以小組為單位,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向分工會主席申報,憑正規有效票據在限額內實報實銷。可用于活動所需器材、服裝、用品等購置、租賃與維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動場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必要的伙食補助費。
3、 校比賽獎金(參賽費)誰獲獎(參與)誰使用,如何使用由獲獎者(參與者)協商決定,不納入分工會統一管理。
4、 當分工會經費不足時,會員可以自籌資金,不納入分工會統一管理。
5、 活動的所有經費的使用均要全院公示,統一管理的經費要公示明細,不統一管理的經費要公示每次活動的總額。
附:
1、文體活動小組經費使用申報表。
2、文體活動公示表。
土木建筑學院分工會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