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重要決策部署,積極響應《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要求,依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相關規定,進一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和使用效益,優化資源統籌調配,按照《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調劑共享專項工作的通知》(粵財資〔2025〕20號)以及《江門市財政局關于轉發省財政廳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調劑共享專項工作的通知》(江財資〔2025〕25號)精神,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深化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提升資產配置和使用效益,結合學校實際,我處已完成資產綜合管理系統公物倉模塊(以下簡稱 “公物倉”)建設,旨在實現資產跨部門調劑共享,提升資產管理效能,現決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起上線試運行公物倉,試運行期一年。具體通知如下:
一、登錄方式
通過資產綜合管理系統電腦端,點擊桌面“公物倉平臺”快捷鍵或左側菜單欄“公物倉管理”。
二、核心功能介紹及工作目標
1. 核心功能
(1)公物交物:對低效、閑置資產進行登記、評估并提交共享;
(2)公物申領:優先申請平臺內可調劑資產,減少新購需求;
(3)入倉/出倉查詢:實時跟蹤資產流轉狀態,確保透明可溯。
2. 工作目標
校內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定期開展低效閑置資產清查盤點,對可調劑共享的資產進行準確標記,并及時在公物倉發布可調劑共享資產信息。在資產配置過程中,各單位應遵循先調劑后購置的原則,優先考慮平臺上提供的可調劑共享資產,切實優化資產配置,提高資產使用效能,避免重復購置和資源浪費,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與高效利用。
三、審批流程
1. 公物交物流程
用戶申請--調出單位資產管理員審核--資產主管部門審核;
2.公物領取流程
用戶申請--調入單位資產管理員審核--使用人確認--資產主管部門審核審批流程。
四、操作手冊
操作手冊詳見附件,各單位可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公物倉操作流程與要求,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五、溝通交流
1. 為協助各單位用戶盡快熟悉使用“公物倉”,我處建立了信息交流群,各單位用戶入群后請將微信名修改為 “單位 + 姓名”,以便于溝通交流和問題解答。聯系人:容英荷,聯系電話:3299176(短號:6176)。
2. 試運行期為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試運行期間發現系統漏洞或操作問題,請通過“資產綜合管理系統交流群”即時反饋,共同推動公物倉的優化和完善,確保國有資產調劑共享工作取得實效。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