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鑒于學校機構和崗位調整,為確保固定資產有序交接及賬目與實物準確對應,特此通知各單位嚴格遵守《五邑大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及時完成資產移交工作。
一、需辦理資產移交手續的人員
1.崗位變動人員;
2.離崗人員(包含但不限于辭職、辭聘、辭退、調離、長期外出學習等);
3.離退休人員;
4.機構調整涉及人員(合并、分離、重組等)。
二、移交資產范圍
1.設備;
2.家具;
3.其他資產。
具體資產明細參照五邑大學資產綜合管理系統在賬資產。
三、移交程序
1.資產清單下載:登錄資產管理綜合系統(系統網址:http://202.192.240.66:8080/asset/main/login.shtml),下載個人名下資產清單。
2.資產清點與核對:明確接收人,資產管理員、移交人、接收人共同盤點資產,辦理移交手續。
3.系統使用人調整:資產管理員按權限辦理移交,單位負責人、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調整數據庫。
各單位內調撥/使用人調整流程:
資產管理員申請--新使用人確認--單位負責人審核。
各單位間調撥流程:
調出單位資產管理員申請--調出單位負責人審核--調入單位資產管理員審核--調入單位負責人審核--使用人確認--資產主管部門審核。
四、有關注意事項
1.崗位變動者,須在收到正式的人事變動函件一周內聯系原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原則上,崗位變動者不得將原單位的資產帶到新崗位;
2.原單位在人事管理平臺上審批離崗和離退休人員離校手續前,應提前通知離崗和離退休人員按要求辦理相關資產移交手續,未辦理者由本人、單位負責人和資產管理員共同承擔責任;
3.機構調整的,須按要求辦理資產整體移交手續。在資產移交手續未正式辦理前,原資產管理單位負責人和資產管理員負責資產保護,禁止擅自調配;
4.變更資產管理人員的單位,應及時報送《單位資產管理負責人及資產管理員登記表》,并在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
5.資產管理工作是審計重要內容,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資產交接工作,切實履行管理責任,落實專人負責。所有涉及崗位變動的人員均應積極、主動、自覺地協助資產管理員做好自己原保管使用資產的移交工作,保證本人、本單位資產使用狀態真實、客觀、準確。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