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省政府《關于妥善解決我省災區嚴重受災家庭子女尤其是今年大學新生上學困難的緊急通知》(粵府函〔2006〕192號)等精神,為做好高等學校新生入學和開學工作,確保高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穩定,擬對全省高等學校開學情況進行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妥善解決災區受災家庭子女上學困難情況 1、貫徹落實《關于妥善解決我省災區嚴重受災家庭子女尤其是今年大學新生上學困難的緊急通知》(粵府函〔2006〕192號)情況; 2、設立嚴重受災家庭子女入學“綠色通道”、免除嚴重受災家庭子女2006-2007學年度學費、資助貧困學生、確保貧困學生按時入學的情況; (二)辦學條件準備情況 1、校園、校舍狀況(含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等方面的情況)、學生運動場地及體育設施情況; 2、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配置情況; 3、師資隊伍安排情況; 4、學生后勤生活設施安排情況(學生宿舍、學生食堂及其他生活后勤設施保障情況); (三)開學和教學管理情況 1、新生報到情況。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復查情況,對新生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籍遷移證明等材料的審驗,重點核查本人與其電子檔案、照片等相關重要信息的一致性; 2、教學日常管理、教學質量督導及監控準備情況,保證教學質量所采取的措施等。
二、幾點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視開學各項準備工作并做好開學情況的檢查,從講政治、顧大局和維護穩定的角度認真做好開學檢查工作,要將妥善解決嚴重受災家庭子女上學困難問題要作為重點檢查內容。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專題研究,及時整改。要積極采取措施關心和幫助貧困學生特別是今年我省災區嚴重受災家庭子女入學,決不能讓一個災區受災家庭子女上不起學。 2、認真做好開學準備工作。對涉及新生的教學活動場地、儀器設備、后勤生活設施等基礎設施、條件要加強檢查、驗收,確保安全,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生活條件。要按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落實安排好任課教師,強化教學質量意識,保證課堂教學質量。 3、嚴格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國家發展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的通知》(發改價格[2006]702號)等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 4、認真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復查等工作。學校要成立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對新生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籍遷移證明等材料的審驗,重點核查本人與其電子檔案、照片等相關重要信息的一致性,對存在疑點的新生要及時與相關省級招辦溝通核查,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入學資格。對受騙上當的學生要耐心細致地向他們講明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疏導勸返工作。
三、檢查安排 檢查方式以學校自查為主。各高校要根據上述有關要求并結合實際對開學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要在校內通報,并請9月30日前將檢查情況通報材料和電子文檔各一份發至我廳高教處;能在校園網公布檢查情況通報的可告訴查詢網址。我廳高教處2006全省高校開學情況檢查聯系人:張堅雄,電話:(020)3762771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廣東省教育廳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