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間,共處理11人10起本科生考試違規案例。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根據《五邑大學考試紀律與違規處理辦法》(邑大〔2017〕107號)給予其11人處分,詳細情況見附表。同時,根據實際案例,也倡議同學們引以為戒,遵守學術道德,誠信考試。希望全校廣大師生一起努力,捍衛學術誠信,共同營造五邑大學優良學風。
教務處
2024年3月26日
附表: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所在學院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違規情節 | 處分 |
1 | 梁** | 女 | 經濟管理學院 | 2024年1月17日 |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三) | 代替龍**同學參加考試 | 留校察看 |
2 | 劉** | 男 | 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 | 2024年1月18日 | 壽險精算數學 | 夾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小抄 | 記過 |
3 | 李** | 男 | 應用物理與材料學院 | 2024年1月5日 | 基礎物理(2) | 考試時使用手機上網搜索試題答案 | 留校察看 |
4 | 栗** | 男 |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 2023年12月16日 | 全國大學英語四級 | 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 嚴重警告 |
5 | 王** | 男 |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 2023年12月27日 | 中華文明與當代中國 | 未經監考人員同意將答卷帶出考場 | 嚴重警告 |
6 | 龍** | 男 |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 2024年1月17日 |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三) | 找梁**同學代替自己參加考試 | 留校察看 |
7 | 梁** | 男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2024年1月15日 | 大學英語(1) | 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 嚴重警告 |
8 | 程** | 男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2024年1月15日 | 大學英語(1) | 攜帶使用過的草稿紙進考場,內容與考試科目無直接關聯 | 警告 |
9 | 張** | 男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2024年1月15日 | 大學英語(1) | 夾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小抄 | 記過 |
10 | 黃** | 女 | 藝術與設計學院 | 2023年12月1日 | 大學英語(藝術)(1) | 考試時利用手機拍題傳給同學并查看與考試相關的內容 | 留校察看 |
11 | 馬** | 男 | 藝術與設計學院 | 2023年12月16日 | 全國大學英語六級 | 聽力結束信號發出后,未聽從指令立即上交答題卡1,繼續進行填涂 | 嚴重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