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部):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安排,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緩考考試安排在9月11、12日進行,請各學院(部)按照教務處發布的《關于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緩考考試安排的通知》,做好相關工作,具體補充通知如下:
一、為確保全體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相關學院(部)及入校參加緩考的學生,均需按照學校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入校參考的準備。
二、請相關學院(部)做好考前參加緩考學生的健康監測。
三、請相關學院(部)通知所有校外返校參加考試的學生,必須持有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方可進校參考。
四、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返校參加考試的學生,教務處會單獨通知學院(部),另行處理。屆時,請通知相關教師和學生。
教務處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