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五邑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結合廣東省、江門市及我校疫情防控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充分考慮考生和涉考教師健康保障,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原則下,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刻領會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貫徹“立德樹人、服務需求、提高質量、追求卓越”的新發展思路,根據我院研究生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在確保安全性的基礎上,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擇優錄取的工作原則,發揮復試綜合考察的作用,確保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
二、組織管理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學院黨委書記、院長
組員: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學院黨委紀檢委員、學位點負責人、研究生輔導員以及導師代表
職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領導和統籌管理,指導各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二)復試工作小組
學院設管理科學與工程與企業管理兩個復試工作小組,每組人數不少于5名,組長由具有高級職稱的研究生導師擔任,成員從學院研究生導師庫中隨機抽取。工作小組主要負責本專業復試考生現場的復試組織、答辯、評分工作,復試工作中一切過程性文件的填寫、整理和歸檔工作。
每組另設秘書1名,負責面試的各類材料填寫、收集、整理以及承擔復試所需的技術保障等。
三、復試名單確認
根據招生計劃指標和生源情況,在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中確定復試名單,并及時通知復試考生。
同一專業確定本碩士點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順序原則為:(1)按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成績排序;(2)調劑生成績排序。
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原則上不低于本單位當年招生指標的120%。
四、復試時間和形式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及具體安排等信息以后續通知為準。統籌考慮全國疫情形勢、應急響應級別、學校實際情況以及復試工作要求,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全部采用網絡遠程形式進行。平臺首選為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騰訊會議平臺備用。詳情參考五邑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
五、資格審查與身份核驗
復試考生提供以下材料供審核(根據要求按時發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所有材料的清晰電子版按下列順序合并為一個PDF文件,(以“考生姓名+擬復試專業+復試材料”命名)。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如果丟失可提供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2.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3.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交驗學生證、往屆生交驗畢業證及學位證、境外畢業生交驗學歷或學位證書);
4.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應屆生交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交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境外畢業生交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審查表(加蓋相關部門公章,錄取后補交);
6.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成績管理單位公章,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應征入伍批準書》及《退出現役證》;各類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規定);
8.其他附加復試材料(可以包括英語能力證書、本科畢業論文、科研成果以及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相關材料。請考生依據個人實際情況提供)。
考生須在復試前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入學后,我校將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
在復試面試開始由秘書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進行考生身份審核。若審核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
六、復試內容及評分辦法
(一)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能力、政治素養和綜合素質為主。主要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水平、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外語聽說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等。復試總分300分,具體分值如下: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素質等(50分);
(2)知識結構(50分);
(3)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50分);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50分);
(5)溝通和表達能力(50分);
(6)外語口語表達和外文文獻閱讀能力(50分)
(二)評分辦法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導師組成員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面試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分數。
七、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初試成績。
八、調劑工作
2022年,我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及企業管理專業接受調劑。所有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學校和學院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申請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學院調劑工作辦法將于近期在學院網站公布。
九、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和順序
首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當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接收調劑考生。同一批次調劑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錄滿為止。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網上公布。考生需及時登錄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查看復試結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低于180分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要求者。
本辦法經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議通過,由經濟管理學院進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