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外國專家局)關于組織申報2025~2026年廣東省海外名師項目的通知》(粵科函智字〔2025〕790號),現將2025年廣東省海外名師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要求
(一)項目支持內容
項目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文化藝術體育單位、企業等把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等海外名師、名家、名醫、名匠、名人“請進來”,來粵短期開展科技、教育、人文、醫療衛生、文化藝術、管理、體育等方面的實質性交流合作。
支持重點包括:支持雙方在制造業、生態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技術轉移、成果轉化等領域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支持雙方在科學研究、科技創新治理、科學倫理道德建設、科學技術普及、知識產權國際運營、科技中介服務、國際經濟法律實務、人力資源服務等領域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支持雙方在語言文學、歷史學、哲學、政治學、經濟學、法學、倫理學、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教育學、管理學、新聞學、藝術學、設計學、圖書館學、體育學、考古學等人文社科領域開展國際交流合作。
(二)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人條件。
(1)申報人應為我校的全職人員,并具有組織開展相關工作的能力。
(2)申報人與擬邀請的海外名師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并能擬定海外名師來華后所從事的具體工作任務。
2.來粵海外名師條件。
來粵海外名師,應是在境外任職或從事專業研究、專業創作的專家學者,其身份主要包括:對華友好的外國國籍人士,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且長期在國外生活的愛國海外華僑以及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和臺灣地區居民。此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科技、教育、人文、醫療衛生、文化藝術、管理、體育等領域的國際知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在知名企業擔任高級職務(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4)廣東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其他各類人才。
(三)工作要求
1.申報人應對擬邀請的海外名師相關情況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符合國際慣例和我國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2.批復立項后,申報人應當按照計劃實施,海外名師在粵行程安排應當科學合理,舉辦講座報告、學術會議、文藝匯演、體育表演或進行考察交流、科學研究等,扎實推動所在專業領域國際交流合作。
(四)遴選方式
1.公開競爭。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均可申報,學校擇優支持。
2.項目庫管理。經評審后,擬立項項目按程序納入項目庫管理,省廳視年度財政預算情況適時在2025年、2026年出庫支持。
(五)資助金額
邀請來自國外及臺灣地區的“海外名師”項目每項資助5萬元;邀請來自港澳地區的“海外名師”項目每項資助3萬元。項目經費用于資助海外名師的往返國際旅費,工薪補助(含講課費、咨詢費),專家補貼、工作期間的食宿交通費。
(六)考核要求
項目執行時間應晚于本通知發布之日,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執行完畢。項目按計劃完成后,申報人應在項目完成后的一個月內,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及時提交以下材料作為項目結項依據:
1.總結報告(包括執行情況、實施成效、績效信息統計表等,由申報單位報送)。
2.經費決算表。
3.證明海外名師來粵開展合作交流的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圖片2~3張,護照首頁、有效簽證頁以及出入境記錄頁)。
4.項目經費使用的相關原始憑證等。
二、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
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關資料進行申報。
(二)網上申報時間
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6月10日
(三)材料報送方式
1.全流程在線申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2.待項目申報書狀態顯示為“已受理電子材料”后,項目申報單位需要在2025年6月30日前通過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上傳簽字蓋章齊全的項目申報書。
三、聯系方式
人力資源管理處,盧老師,0750-3296091。
網絡申報技術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附件:2025年廣東省海外名師項目申報材料清單
人力資源管理處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