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級:
為切實做好我院2016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資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文件)文件精神和學校整體工作安排,決定開展2016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認定工作,現將具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范圍為我校注冊有正式學籍,因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資助并主動向學校遞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的普通全日制2016級本科新生。
二、認定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請于9月13日之前,請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和《五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需雙面打印)。同時,《調查表》需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加蓋公章(本表需當地民政部門按要求將所有應填項目填寫齊全后,簽字蓋章并留座機號,如只有人民政府的章,請學院進行核實)。
(二)9月13日,班級會議。組織班級代表及學長會議,通知具體申請流程及填寫要求。提醒不符合填寫規范的同學在中秋節期間做好修正。【注意】提醒有需要并符合要求的新生,下載填寫《廣東省普通高校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表(省內高校)》。
(三)9月18日,上交、收集材料。申請者請將《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五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及相關貧困證明材料交到班級資助小組。申請者需將《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復印一份,自行保留存檔。申請新生資助者提交《廣東省普通高校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表(省內高校)》。班級資助工作負責人把相關材料收集好。
(四)9月19日,班級評定。
成立班級資助工作小組(由班導師、學生干部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總人數為單數,建議7人小組),檢查材料是否完整規范,依據《五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附件3),綜合分析學生學習、生活、日常表現及個人經濟收入等情況,經過民主評議,確定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等級。并將結果提交班導師審核簽字。同時,請在班級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天,確保班級每一個同學的知情權。
注意,班內若有申請新生資助者,同時進行新生資助評議。并認真填寫《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班級新生資助工作會議記錄表》(見附件9),并進行公示。
(五)資料提交:
注意,班級評定工作需填寫提交材料:
【紙質版】:《班級貧困生認定工作會議記錄表》(附近4)和《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附件4),公示結束,將《班級貧困生認定工作會議記錄表》、《班級資助工作小組評定表》、《【XX】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紙質版)》(附件4),《班級2016 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匯總表》(附件8)、《班級新生資助工作會議記錄表》(附件9)和《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附件9)以上材料連同申請者個人所有資料交到學院輔導員辦公室(恩平樓二樓)。
【電子版】:《【XX】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電子版)》(附件4),《班級2016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匯總表》(電子版)(附件9)發到學院指定郵箱;
以上所有流程完成,收集好材料以后,9月21日前,以班級為單位,把貧困認定材料紙質版送到輔導員辦公室,電子版交到輔導員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收到材料后將立即開展學院評定程序。
軌道交通學院輔導員辦公室
2016年9月10日
附件1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doc
附件2五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doc
附件3五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doc
附件4班級相關表格(貧困生認定).rar
附件6認定申請的補充說明.doc
附件7 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簡介.doc
附件8廣東省普通高校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表(省內高校).doc
附件9班級相關表格(新生資助申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