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和老師: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2016年度學科共建項目申報工作正式啟動。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學科共建項目設立的基本原則
(一)學科共建項目是我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的一種項目類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水平和綜合實力。
(二)學科共建項目由省社科規劃立項,由申報單位自籌經費并保障研究經費按時到位。
(三)學科共建項目由單位集中組織申報。省社科規劃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四)學科共建項目嚴格按照省社科規劃項目的評審原則和評審程序確定立項,依照《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進行規范管理。
二、學科共建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
(一)關于申報人資格
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項目的申報。在研省部級、國家級課題的項目負責人,以及三年內省社科規劃項目被撤項的項目負責人,不能作為本次申報項目的負責人,但可作為成員參與。不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或不具有博士學位的項目負責人,須由兩名具有正高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
(二)關于申報、立項數量
本年度學科共建項目擬立項數為330項左右。每個單位申報總數不得超過35項。已立項的國家和省社科規劃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三)關于經費安排
學科共建項目每項經費4萬元。獲立項的單位必須將該單位學科共建項目的經費一次性劃撥到省社科規劃辦,由省社科規劃辦統一管理,分期劃撥給項目負責人。未能按時完成課題研究或最終結項鑒定為不合格的項目將予以撤項,項目未撥付的預留經費不再退回。
(四)關于材料報送
項目申請者填寫《學科共建項目申請書》,然后將《申請書》一式6份(含原件1份)、申請學科共建理由和背景材料說明1份、申報匯總表1份交至科技處/社科處,并同時將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抬頭“學科共建+姓名”。
材料報送截止時間11月10日17點,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吳志鋒 聯系電話:3296173
附件:
1. 學科共建項目申請書
2. 申報匯總表
科技處/社科處
2016年11月1日
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