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教育部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工作已開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圍和獎項設置
(一)受理成果范圍
根據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2009),參考《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的學科分類,借鑒歷屆評獎經驗做法,適應新時代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發展需要,本屆評獎的受理成果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理論;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歷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人口學;17.民族學與文化學;18.新聞學與傳播學;19.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20.教育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心理學;24.管理學;25.港澳臺問題研究;26.國際問題研究;27.交叉學科。
(二)獎項設置和名額
本屆評獎的獎項分為著作論文獎、咨詢服務報告獎、普及讀物獎和青年成果獎(簡稱青年獎)。普及讀物獎和青年獎不分等級,其他獎項分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
獎勵名額總計1500項左右。各學科的獎勵名額,結合國家戰略和學科發展需要,依據該學科申報數占所有學科申報總數的比例進行分配。按照確保質量的要求,允許各學科各個等級的獎項有空缺。
二、申報資格與要求
本屆評獎參評成果范圍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專著、編著、譯著、工具書、古籍整理等);2.論文;3.咨詢服務報告;4.普及讀物。具體申報資格與要求,詳見《成果獎實施辦法》第十條的有關規定。
三、申報單位和申報限額
(一)本屆評獎,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材料。
(二)本屆評獎接受香港、澳門高校申報,相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屆評獎實行限額申報。各單位具體申報名額以紙質版通知為準。各申報單位要堅持質量第一的導向,按照政治標準與學術標準相統一的原則,科學合理分配申報名額,規范申報程序,切實做好申報遴選工作。
四、申報辦法和申報程序
(一)本屆評獎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頁(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請按申報系統說明、提示和要求,用計算機填寫、錄入、上傳和打印。
有關具體申報問題可訪問申報系統查閱《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答疑》。
(二)申報者可訪問申報系統下載《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評審表》(以下簡稱《申報評審表》),按填表要求填寫、打印《申報評審表》,并將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給學校科研管理部門。《申報評審表》啟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四)2019年3月1日起開始網上申報,3月15日網上申報截止。在此期間,各申報單位登錄申報系統,按申報限額上傳審核后的《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PDF格式)。
五、紙質申報材料
(一)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申報一覽表》《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各類材料的裝訂報送要求
1.《申報評審表》
著作類、論文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詢服務報告類、普及讀物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統一用A4紙雙面打印。
2.申報成果
著作類、咨詢服務報告類、普及讀物類成果一式4份,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范圍。
論文類成果一式7份(可用復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錄和版權頁,分別附在《申報評審表》后統一裝訂。
3.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與《申報評審表》份數一致,統一裝訂在《申報評審表》后;論文類成果按《申報評審表》、成果、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
六、其它事項
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19年3月19日17點
聯系人:吳志鋒 聯系電話:3296173
附件:
1. 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實施辦法
2. 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答疑
3. 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科)申報評審表
科技處/社科處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