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是1989年經省政府批準并以著名科學家丁穎院士名義設立的科技獎項,旨在繼承和發揚我國著名科學家丁穎獻身科學的精神和優良品質,激勵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教興國偉大事業,表彰獎勵為我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做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人才,促進優秀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成長成才。根據《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及《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實施細則》,廣東省科協開展第十五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過推薦評選表彰優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激勵我省廣大科技工作者積極投身創新爭先行動,推動形成創新型科技人才競相涌現、創造活力競相迸發的良好局面,為更好地加快推動科技創新強省和人才強省建設,為我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的目標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二、推薦評選范圍
(一)省科協所屬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推薦本學科領域的候選人;
(二)各地級以上市科協負責推薦本市的候選人;
(三)各高校科協、企業科協,省直各有關單位、科研院所,中央駐粵各有關單位推薦本單位或本行業的候選人;
(四)各有關企業推薦本單位的候選人。
以上各推薦單位可以推薦2—3名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不接受其他渠道以及以個人名義進行的推薦。
三、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推薦評選條件
(一)在我省(含中央駐粵單位)從事科學技術工作,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熱愛祖國,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科學道德與學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推薦:
1.在科學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創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創新性的研究成果,對某一學科的發展產生了現實推動作用;
2.在技術開發、工程建設中銳意創新,解決了經濟建設中的重要難題,取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
3.在科學技術知識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貢獻,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四、推薦工作要求
(一)各推薦單位要嚴格執行《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及《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實施細則》,精心組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拓寬選人渠道,嚴格推薦評選條件,保證質量,認真做好推薦候選人工作,指導候選人嚴格按照要求填寫材料。
(二)各推薦單位對被推薦人的材料在推薦單位及本人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上報。
五、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推薦人材料:
1.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推薦表,紙質材料一式3份(均須加蓋有關單位公章)。
2.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簡表(粘貼相片),由被推薦人本人填寫,紙質材料一式3份。
3.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專家推薦意見表:被推薦人須經三位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推薦,三位專家中除一位為本單位專家外,另外兩位應是與被推薦人不同單位的同行專家。專家推薦意見表需交原件1份,復印件2份。
4.代表性成果(不超過3項)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式3份,著作附樣書1部。科技成果應以評獎前兩年內、在國內做出的為主,被推薦人均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并附有關部門的正式鑒定書及獲獎排名名次等材料,獲獎證書與申報的成果應一致。論文應注明發表的刊物名稱、時間、刊期、被引用情況等。取得社會和經濟效益要有實事求是的證明材料,具體經濟效益證明材料應加蓋有關單位財務章。
5.被推薦人先進事跡材料(1000字左右)3份,由推薦單位如實撰寫,對政治思想、科學精神和學風方面的內容應有具體事例,須加蓋推薦單位及所在單位公章。
被推薦人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3冊,并附有關材料的電子版。
(二)嚴格按照《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實施細則》(附件2)第“九”條填報。
光盤一張:內容包含被推薦人所有電子材料(Word、Pdf版各一套)。
以上材料材料于4月12日17點前交科技處/社科處。
聯系人:吳志鋒 聯系電話:3296173
附件:
1.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
2.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實施細則
3.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推薦表
4.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簡表
5.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專家推薦意見表
6.第十五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信息匯總表
五邑大學科協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