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接江門市審計局《關于廣東省審計廳 廣東省內部審計協會轉發中國內部審計協會 審計署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司聯合發布2019至2020年度內部審計科研課題招標的通知》(江審辦【2019】56號),受審計署委托,中國內部審計協會與審計署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司聯合開展2019至2020年度4項內部審計科研課題研究,參照《審計署重點科研課題管理辦法》(審會發〔2009〕3號)的規定,采取面向全國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課題組。招標課題情況如下:
1.新時代內部審計基礎理論研究
黨的十九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并對新時代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的發展進行了全面部署。近年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審計監督工作,出臺了一系列加強審計監督的政策措施,對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也提出了明確要求。2018年,審計署修訂出臺了《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令第11號),召開了全國內部審計工作座談會。與此同時,近年來內部審計實踐也得到了長足發展,內部審計的職能目標在深化、業務范圍在拓展、技術方法在更新。為此,有必要對新時代內部審計新使命、新目標和新職責等加以研究,以推動新時代內部審計的新發展。本課題應在分析研究新時代內部審計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的基礎上,重點研究新時代2.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內部審計研究
2017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的若干意見》,指出要圍繞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境外投資以及企業領導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做到應審盡審、有審必嚴。內部審計在實現國企國資審計監督全覆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本課題的研究內容包括:實現國企國資內部審計監督全覆蓋的意義;當前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全覆蓋的實現路徑;監督的重點內容等。
3.企業總審計師制度研究
《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令第11號)規定“國有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總審計師制度。”本課題主要研究建立總審計師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總結國內外建立總審計師制度的法規制度、實踐經驗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研究提出建立總審計師制度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總審計師制度的模式類型,總審計師的職能定位、職責權限等,為企業建立總審計師制度提供理論指導。
4.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研究
《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令第11號)規定的內部審計職責中包括“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這是內部審計推動所在單位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重大方針政策,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本課題主要研究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的重要意義,總結以往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探索開展該項審計的目標、內容、組織方式、實施方法、結果運用等。
二、申請課題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能夠從事實質性研究工作,擁有組織、領導課題研究的能力;
3.一項課題只能有一個課題負責人;
4.一個課題負責人每年只能申請一項課題,且過去負責的審計署重點科研課題已結項,在以往任何課題申報和研究中無違背學術道德和學術不端行為;
5.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為審計機關的,該審計機關每年只能提出一項課題申請,并且承擔的重點課題已經結項;
三、申報安排
填寫《內部審計科研課題立項申請表》(見附件),于2019年5月17日17點前將申報書紙質版(一式11份)送科技處/社科處,電子版發[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吳志鋒 聯系電話:3296173
附件:
1.申報通知及申報書
2.審計署重點科研課題管理規定
科技處/社科處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