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科技部近日發布了《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智能機器人”等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19〕205號),通知中發布了“智能機器人”、“現代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綜合交通運輸與智能交通”、“網絡協同制造和智能工廠”、“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物聯網與智慧城市關鍵技術及示范”6個重點專項申報指南。
一、項目申報要求
1. 該類項目申報流程包括:
(1)負責人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
(2)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
(3)廣東省科技廳推薦;
(4)第三方機構組織形式審查;
(5)若通過審查,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并進行網絡視頻答辯;
(6)立項。當前項目組織處于提交預申報書階段。
2. 預申報書需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并提供申報單位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的聯合申報協議。
3. 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
4. 牽頭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需加強組織申報工作,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聚焦研發問題,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
5. 針對同一個指南方向的項目或課題,存在多個團隊重復或交叉申報的,要求學院加以整合。
二、項目申報注意事項
1. 科技部原通知鏈接請查閱: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6/t20190621_147261.htm。
2. 項目需網上填報(網址:http://service.most.gov.cn),根據科技部的統一安排:系統于2019年6月18日上午8點起開通,為確保項目提交成功,各項目負責人需于2019年7月25日17點前在申報系統提交至學校管理員。
3. 各項目負責人若在原“國家科技計劃申報中心”有舊賬號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統中使用,如無賬號由學校管理員統一開通申報帳號。請計劃申報此專項項目的團隊將“申報人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電子郵箱、項目名稱”等基本信息于2019年7月11日前匯總后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
4. 我校推薦單位:請統一選擇“廣東省科技廳”。
5. 項目負責人申報資格: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6. 項目負責人需對項目組成員(課題負責人)進行查重確認,重點專項有對牽頭人和參與人員均有嚴格限項要求,申報人可在申報系統中自行查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參與申報項目(含任務或課題)。
7. 請提前準備如下附件:
(1)聯合申報協議:我校為牽頭單位項目建議一對一簽署,電子版先發至合作單位打印簽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單位請提前兩周以上準備;
(2)職稱證明、博士學歷證明:需在系統中上傳項目和課題負責人的高級職稱或者博士學位證明;
(3)外籍港澳臺專家證明材料: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受聘單位提供全職受聘的有效證明,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受聘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受聘的有效證明,并隨紙質項目申報書一并報送;
(4)自籌資金承諾函:指南有要求提供需要上傳至系統,一般由合作單位企業提供配套資金承諾函;若指南無自籌經費要求的專項,無需提供配套經費承諾函;
(5)部分專項需要提供數據共享聲明文件。
8. 聯合申報單位要求:合作單位需選擇成立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且在申報系統中注冊的單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
9. 形式審查要求:請各項目負責人參見各領域形式審查要求,每個專項每個指南對課題數、參與單位數等均有不同要求,各單位在報送紙質預申報書前,請按照各專項形式審查要求,進行形式審查,嚴格把關。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慶強,3296181。
附件:
1.“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2.“現代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3.“綜合交通運輸與智能交通”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4.“網絡協同制造和智能工廠”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5.“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6.“物聯網與智慧城市關鍵技術及示范”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科技處/社科處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