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省基金項目”)結題管理工作,定于2019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集中開展省基金項目驗收結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項目范圍
2016年立項的項目及截至2018年底已到期但未結題的項目,我校承擔該項目的負責人有洪智勇、徐俊峰、楊寒彪、李鶴喜、王小斌、羅堅義、杜遙雪、李冬利、關開中、盛釗君、袁仕芳、張夢華。
二、結題形式及要求
1. 驗收申請。項目負責人應通過陽光政務平臺提交驗收申請。不能按期完成需申請延期的項目,按《廣東省科技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管理的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辦理。
2. 學校初審。項目學校應對驗收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審核意見。不符合驗收條件的項目,應審核不通過并退回修改;符合驗收條件的項目,應審核通過并提交至省科技廳。
3. 基金辦審核。省基金辦負責審核已提交至省科技廳的項目驗收資料的完整性,以及項目合同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審核通過的,由學校負責組織專家驗收。
4. 組織驗收。學校接到驗收申請批復通知后應抓緊做好項目驗收組織工作,應根據項目的類型、專業領域選取專家,專家名單來自廣東省科技咨詢專家庫。專家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同行專家;
(2)各專家所在單位不同(二級單位之間視為同一單位,如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與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視為同一單位);
(3)自由申請、博士科研啟動項目驗收專家不少于3名;
(4)與項目負責人同一單位但非相同二級單位的驗收專家不超過1名。
5. 填寫驗收書。項目通過專家驗收后,項目負責人應通過陽光政務平臺提交驗收書,經學校和省基金辦逐級審核通過后,按要求將紙質結題材料統一報送至省基金辦。
6. 歸檔備案。已完成蓋章批復的紙質結題材料,由省基金辦保留1份歸檔備案,其余由學校領取并歸檔。
三、時間要求
請項目負責人于2019年9月15日前在網上提交驗收申請。結題項目的紙質材料報送時間根據驗收工作進度另行通知。
四、超期不結題項目的處理
不按時結題或超出批準延期時間仍未申請辦理結題的項目,將被納入科技信用不良記錄,并需視情節輕重退返全部或部分已撥財政資金。依托單位超期不結題的省基金項目累計超過其承擔省基金項目總數10%(含10%)的,將被暫停本單位下一年度省基金項目申報資格。
五、報送材料要求
紙質結題材料需一式5份,包括:
1. 驗收書(紙質需附專家組意見原件);
2. 合同書(復印件);
3. 發表論文全文(需具有省基金資助標識)或專著(首頁、目錄頁及省基金資助標識頁)復印件;
4. 專利證書復印件;
5. 科技報告,根據《廣東省科技計劃科技報告管理辦法》(粵科規財字〔2016〕39號)的要求,2016年5月6日起,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需通過廣東省科技報告呈交系統(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呈交科技報告,經審核后,生成《科技報告呈交證明》作為必備驗收材料;
6. 其他結題證明材料。
六、成果登記
請項目負責人在完成結題工作后(收到省基金辦蓋章的紙質結題材料)在系統提交該項目的成果登記。
聯系人:楊慶強,3296181
附件:省基金結題驗收流程圖
科技處/社科處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