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2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101號),完善省級農業科技特派員(以下簡稱特派員)制度,加強特派員管理,健全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支撐科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現開展廣東省省級農業科技特派員庫(第三批)選派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庫范圍
申報入庫的省級農業科技特派員原則上需為在粵法人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主要包括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科技團隊及事業法人;農經部門科技推廣機構、科技型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科技團隊等。省級農業科技特派員主要圍繞省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技企業發展、科技扶貧基地建設和貧困村脫貧攻堅等重點任務開展工作。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申請特派員入庫:
(一) 堅定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省級特派員管理各項制度,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工作扎實,樂于奉獻,積極配合省科技廳選派工作安排。
(二) 熱心“三農”工作,志愿到農業生產第一線從事科技服務和創業。專業素質強,技術優勢明顯,具有較好的知識傳授和人際溝通能力,善于運用多種手段和途徑推廣新技術。
(三) 學歷本科以上或具有中級(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若具備深厚的農業科技服務能力、有顯著農業農村科技服務實績、在群眾中有良好口碑的“科技能人”,經市科技部門推薦,省科技廳核實無誤的可予以認定。
二、支持措施
(一) 經費支持。進入省級農業科技特派員庫中的科技人員,獲得申報省級農業科技特派員專題項目申報資格。對于按照省科技廳要求,積極開展科技服務工作的特派員,省科技廳將視情況給予一定額度的項目經費支持。
(二) 考核獎勵。省有關單位對科技特派員在企業或農村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對獲得省級表彰的科技特派員,其業績作為職稱職務晉升重要考評依據;其成果轉化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發明專利轉化應用情況與論文指標同等對待,技術轉讓成交額與縱向課題指標同等對待。
請各學院(部)積極組織申報,并于2019年11月28日前將電子檔發至[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楊慶強,3296181。
附件:廣東省農村科技特派員入庫意向表
科技處/社科處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