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今日發布2020~2021年度對外科技合作平臺專題指南,,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鏈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987394.html。現將我校組織申報該類項目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根據《2020-2021年度對外科技合作平臺專題申報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及所需證明材料,并保證項目內容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牽頭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 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2. 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復申報;
3. 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
4. 省內單位項目未經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推薦;
5. 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6. 違背科研倫理道德。
二、申報程序
(一)注冊。首次申報的單位可通過省網上辦事大廳和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項目主持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進行申報。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網上申報。各單位和申報人注冊后即可通過網絡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0年4月30日—6月1日17:0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8日17:00。
(三)審核推薦。各級主管部門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申報項目擇優推薦,推薦時注意兼顧各專題項目數量的平衡。其中各地級以上市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項目,必須由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審核推薦;其余省直等相關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項目,由主管部門審核推薦。
(四)紙質申報材料報送。獎勵性后補助類項目(專題一、專題二)須根據指南要求,將簽字蓋章齊全的紙質申報書及附件原件(一式1份),在2020年6月14日前報送至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
(五)為便于項目跟蹤,請計劃申報(或參與申報)此類項目的團隊于5月18日前將“申報類型、負責人、項目名稱、聯合申報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項目管理說明
(一)公開競爭擇優。本指南(專題一、專題二)均為獎勵性后補助類項目,不計入在研項目數。符合條件的單位均可申報,經推薦單位推薦至省科技廳,由省科技廳或委托相關專業機構組織專家進行競爭性評審,按規定擇優支持。
(二)項目庫管理。本指南專題二采用項目庫管理方式,符合條件的基地予以入庫。以往已經獲得認定或資助的基地,按年度經費預算出庫支持。對未曾獲得過省級(含)以上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認定或資助的新申報符合條件基地,入庫后采取為期1年的跟蹤考察,考評通過后,再予以出庫支持。
(三)提交年度執行報告。獎勵性后補助類項目立項后原則上不簽訂合同(任務)書、無需驗收結題。本指南項目立項后,需連續3年在陽光政務平臺系統提交年度執行報告,介紹合作平臺年度建設進展情況。
(四)績效追蹤。按照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相關規定,由承擔單位統籌用于合作平臺建設。承擔單位必須配合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部門完成項目績效評價與跟蹤管理等工作。
四、聯系方式
(一)聯系人及電話。
1. 廣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進中心(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張業倩、耿燕,020-83163247、83163249
2. 省科技廳交流合作處(專題政策咨詢):許哲,020-83163861
3. 業務受理及技術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4. 資源配置與管理處(綜合性業務咨詢):司圣奇,020-83163838
5. 學校科技處/社科處:楊慶強,3296181
(二)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科技信息大樓一樓綜合業務辦理大廳(郵編:510033)
附件:1. 2020~2021年度對外科技合作平臺專題指南
2. 2020~2021年度對外科技合作平臺專題證明材料清單
科技處/社科處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