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教科技廳函〔2020〕20 號),現啟動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的提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勵的種類
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分為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科普類)和青年科學獎,共四個獎種。
二、推薦條件
(一)自然科學獎
1. 擬推薦項目需提供5篇代表性論文或專著,完成人和單位必須是論文、專著的作者和署名單位。
2. 代表性論文或專著必須是2017年12月31日前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并得到了同行學者的相應評價。
3. 涉及與國外合作完成的論著,中方學者需是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且署其國內單位,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面證明,說明我國學者在該項研究中的具體學術貢獻。
(二)技術發明獎
1. 擬推薦項目應已獲得授權知識產權,完成人一般不超過6人,且前三位應為支撐發明點的所列知識產權的發明人,每個完成人必須有獨立的發明內容。
2. 擬推薦項目須應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三)科學技術進步獎
1. 擬推薦項目應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性成果,已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并根據項目的特點按相應類別推薦。
2. 擬推薦項目須應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 推薦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的項目,需為正式出版發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顯社會效益的科普作品。
(四)青年獎
提名推薦青年獎的候選人須為長期從事基礎性科學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響的原創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青年獎可由3名院士、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學校校長或者有關學會提名。
三、其他注意事項
1. 提名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是國內高校。
2. 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
4. 已獲得或正在申報的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獎勵的項目技術內容和已通過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形式審查但未獲獎項目相關技術內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5. 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和已通過形式審查但未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20年度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
四、推薦程序
1. 擬提名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老師請于5月28日前將項目名稱、完成人、申報類別、學科等信息發科技處/社科處郵箱[email protected],科技處/社科處根據報備信息發放提名號和校驗碼。
2. 提名書是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評審的主要依據,請項目組按照《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提名工作手冊》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被提名項目/人選可于2020年6月1日起憑提名號和校驗碼)登錄“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統開放時間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和提名。專用項目參照提名書模板(可從管理信息系統下載)、按照保密規定填寫和提名。專用項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學技術司進行成果登記。
3. 請推薦項目于6月15日前提交推薦項目初稿,學校對其進行形式審查。
4. 所有推薦項目(人選)須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相應公示(請項目按照工作手冊要求公示),合作單位公示需于6月18日前完成公示,并提交合作單位公示結果函,學校推薦項目統一公示。
5. 通用項目推薦材料電子版直接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報送,截止時間為6月19日。正式推薦書紙件連同有關附件一式3份(含一份原件)經審核之后裝訂成冊并于6月22日12時前報送科技處/社科處。如有回避要求,附回避專家申請表1份。
聯系人:楊慶強,聯系電話:3296181。
附件:
1.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
2. 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提名工作手冊
3. 回避專家申請表
科技處/社科處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