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廣東省科技廳已發布2020~2021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項目與港澳科技成果來粵轉化項目)申報指南,現將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團隊應根據《2020~2021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項目與港澳科技成果來粵轉化項目)申報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及所需證明材料,且保證項目內容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并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無正當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牽頭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 項目負責人有廣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的;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法人有項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結題的(平臺類、普惠性政策類、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2. 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
3. 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
4. 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的;
5. 省內單位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6. 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的;
7. 違背科研倫理道德的。
(三)申報團隊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原則上應按申報指南指定數額申報,并按具體要求提供自籌經費。
二、評審及立項說明
(一)公開競爭擇優。符合條件的團隊均可申報,由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進行競爭性評審,擇優支持。
(二)項目庫管理。本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項目采用項目庫管理方式,經競爭性專家評審后,按程序報批納入項目庫管理。
三、申報方式
符合指南申報條件的團隊通過“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關材料進行申報。項目申報采用在線申報、無紙化方式,必要的技術、財務、知識產權、合作協議、承諾函等佐證支撐材料請以附件形式上傳。在申報階段不需送交申報書紙質材料,待項目立項后,將合同書(一式6份)與申報書(一式1份)等紙質材料一并報送至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
四、申報時間
請計劃申報(含參與申報)此類項目的團隊于6月14日前將“申報類型、負責人、項目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申報團隊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17時(包括學院(部)推薦的時間)。
四、聯系人及電話。
1. 廣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進中心(項目管理專業機構):
許瑩瑩、盧奕君、袁 艷:020-83163863、83163306、83562716
2.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交流合作處(政策咨詢):
何 亮:020-81363697
3. 業務受理及技術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4. 資源配置與管理處(綜合性業務咨詢):司圣奇,020-83163838
5. 學校科技處:楊慶強,3296181
附件:1. 2020~2021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項目與港澳科技成果來粵轉化項目)申報指南
2. 2020~2021年度粵港澳科技合作專題(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項目與港澳科技成果來粵轉化項目)證明材料清單
3. 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高校名單
科技處/社科處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