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現開展2020年度江門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在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應急科研攻關、物資生產或醫療救治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科技型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依托單位組織機構完善、管理機制合理,并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配備管理負責人和技術帶頭人。
2.專職研發人員(本單位全職在職研發人員)不少于10人,擁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不低于專職研發人員總數的40%。
3.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且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200萬元。
4.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有產學研合作基礎的優先。
5.對近三年牽頭或參與省級以上科研項目,解決產業技術重大問題的企業,給予優先認定。
(二)分類條件:
第一類“企業類”(依托企業組建):
1.依托企業為本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2.依托企業每年研發經費不少于100萬元且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研發經費超過3000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
3.依托企業在本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具有較高的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3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其中須有1項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或成為行業標準。
4.鼓勵有較強創新實力的新經濟企業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新經濟企業獲得股權投融資300萬以上或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高于300萬元的,不受企業類條件(1)、(2)的限制。
第二類“公益類”(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組建):
1.依托單位重視產業技術研發,近三年在該領域實施的研發項目不低于5項,研發經費投入總額不少于1000萬元。
2.依托單位在本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具有較高的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5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
3.依托單位近三年牽頭承擔過本領域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且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形成的標志性成果不少于3項。
三、申報材料
(一)營業執照副本或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高校、科研機構提供)等基本證照。
(二)上一年度財務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
(三)認定申請書及建設方案(詳見附件)。
(四)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資質水平、研發平臺、科研人員、知識產權等相關證明文件。
(五)屬于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共建的,需提供聯合共建協議并附上實質性開展產學研合作的證明材料。
(六)在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應急科研攻關、物資生產或醫療救治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申報單位需提供有關情況證明。
四、申報時間及要求
(一)請計劃申報(或參與申報)此類項目的團隊于10月14日前將“申報類型、負責人、項目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同時向所在二級單位報備。
(二)申報團隊將申請材料(雙面打印一式二份,含申報書、建設方案、佐證材料)裝訂并簽名,于10月20日前經二級單位推薦(在“申請單位申報意見”處簽章)至學校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
(三)每個二級單位只能申報1家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已建有省級或者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二級單位不得申報,在安全生產、環保、科研等領域有失信行為的單位不得申報。申報單位存在到期未驗收的市級科研項目,須在2020年10月23日前按要求提交驗收材料。
(四)建議已建有省級或者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二級單位協調未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單位或企業共同申報。
五、聯系方式
(一)江門市科學技術局產學研結合科:方君寧、王輝,聯系電話:3129303、3129266。
(二)學校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楊慶強,聯系電話:3296181。
附件:1.江門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申報書
2.江門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方案(提綱)
3.推薦申報江門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匯總表
4.學校目前已建設的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