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為獎勵我省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和發揮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打造理論粵軍,進一步提升我省哲學社會科學在全國的競爭力和影響力,第四屆優秀社會科學家評選工作已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全面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繁榮發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的工作部署,實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著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哲學社會科學隊伍,以走在前列的擔當作為,推動廣東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發展實現新跨越。
二、工作機構
1.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是省優秀社會科學家評選工作的領導機構;
2.廣東省優秀社會科學家評審委員會是評審機構;
3.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評獎辦)是組織實施機構。
三、評選對象
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者。
四、申報條件
廣東省優秀社會科學家的申報對象是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者;已獲得此稱號的人員不能再次申報。具體條件如下: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學術導向。
(二)具有良好的學風和道德操守,遵紀守法。
(三)在我省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人事關系在我省。
(四)獲得哲學社會科學類正高職稱10年以上(含10年)。
(五)學術成就突出,在海內外學術界有較大影響:在基礎理論研究方面具有開拓性創新成果,對我省學科建設和發展作出重要貢獻;在應用對策研究方面提出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調研咨詢成果,為我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具體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完成或擔負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曾獲得省部級一等獎;
2.擔任在全國有重大影響文科教材主編;
3.被教育部評為“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4.獲得國家級教學名師稱號;
5.曾任國家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或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6.曾擔任國家級社科類一級學科學會、研究會正副會長。
五、獎勵標準
本屆共評選10人左右,證書和獎金由省委宣傳部和省社科聯頒發。
六、申報評審程序
1、個人申報:符合條件的個人可提交申報材料:《廣東省優秀社會科學家申報評審表》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代表性成果(出版的著作、發表的論文或被黨政部門采納的調研咨詢報告)一份(原件、復印件均可)、獲獎證書一份(原件、復印件均可)、有關榮譽證書(原件、復印件均可)一份。省評獎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2、單位初評推薦:單位對申報人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限推薦2人。
3、評審委員會評審。
4、公示及異議處理。
5、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核準。
申報材料電子版(還需填寫《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發[email protected],紙質版報送截止時間:6月30日12時。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何鳳、王洪濤 電話:3296173
附件:1.廣東省優秀社會科學家申報評審表
2.廣東省第四屆優秀社會科學家申報匯總表
3.關于評選廣東省第四屆優秀社會科學家的通知
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