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為進一步進加強和規范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根據《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工作規程(試行)》(粵科監〔2020〕77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清理逾期未驗收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相關學院(部)要高度重視本次項目清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指定專人負責,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請相關學院(部)按照附件2的項目清單,通知本學院(部)項目已逾期且未提交驗收申請的負責人,盡快登錄廣東省科技業務陽光政務管理系統(http://pro.gdstc.gov.cn/)填寫項目驗收申請。
三、驗收申請及材料報送
1. 科技報告呈交
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平臺科技報告呈交功能已正式開通上線啟用,請各項目負責人通過省陽光平臺--過程管理--科技報告功能完成科技報告的呈交工作。請項目負責人嚴格按照系統提供的科技報告模板要求撰寫。科技報告呈交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期間,項目負責人可通過陽光平臺查詢報告的實施審核狀態,審核通過后,系統將會自動生成報告收錄終稿及收錄證書,項目負責人無需下載,系統會將收錄證書自動生成在驗收申請書的附件清單。查看報告請登陸科技報告服務系統:http://strs.gdstc.gd.gov.cn/。
2. 提交驗收申請材料
請各項目負責人務必在7月15日前提交驗收申請書。項目驗收申請根據原合同書的指標內容,在附件欄上傳科技報告收錄證明、項目實施總結報告、成果證明(論文、專利等),并提供經費使用情況(可在系統附件欄下方溫馨提示紅色標題處下載,20萬以下直接下載決算表,蓋學校財務處公章;20萬以上(含20萬)需要財務審計,請下載決算表和審計報告,委托審計公司進行財務審計)、恪守誠信承諾書。
后續驗收進度依據省科技廳審核批復安排。
四、逾期仍未提交驗收申請的處理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終止結題工作規程(試行)》的規定,對屢次敦促仍不填寫驗收申請的項目負責人,學校將視情況做出終止結題的程序,并將立項經費全額退回,計入個人科研信用檔案,乃至限制申報科研項目。對于驗收完成率低的學院(部),學校將限制學院(部)各類科技項目申報數量,請各學院(部)高度重視。
聯系方式:楊慶強,3296181
附件:1. 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工作規程(試行)
2. 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到期未驗收清單
3. 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流程圖
4. 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結題財務驗收經費決算表
5. 恪守誠信承諾書
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