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五邑大學港澳聯合研發基金申報指南(試行)》的通知(邑大科﹝2019﹞1號)要求,組織申報2021年度五邑大學港澳聯合研發基金項目,現將申報與受理通知如下:
1.以學院(部)為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黨政機關、教輔等單位可接受個人申報。
2.申報人及其所在學院(部)共同對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學院(部)形式審查后于2021年9月6日上午12時前,統一上交申報書、申報協議書和匯總表到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申報書雙面打印1式3份,申報協議書(含合作單位簽字蓋章)雙面打印1式4份,匯總表一份,并將申報書、申報協議書和匯總表電子版發到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
請各學院(部)及項目申報人按時提交申報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必須一致。
聯系人:葉霞青 聯系電話:3296192
附件:1. 《五邑大學港澳聯合研發基金申報指南(試行)》的通知(邑大科﹝2019﹞1號)
2. 五邑大學港澳聯合研發基金申報書
3. 五邑大學港澳聯合研發基金申報協議書
4. 五邑大學港澳聯合研發基金項目申報匯總表
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