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劑條件
本學院的紡織科學與工程(082100)、材料與化工(085600)專業招收調劑考生,具體條件如下:
1.初試成績需滿足“調出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滿足“調入專業”我校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具體見表1。
2.初試報考專業須遵循考生初試報考專業與調劑復試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原則,并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具體見表1。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劑復試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可視為英語(二),數學(一)可視為數學(二)、數學(三),數學(二)可視為數學(三),反之不能。
4.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排序遴選進入復試,最后一名初試成績相同者全部進入復試。
5.調劑條件未盡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考生調劑基本條件規定執行。
表1 學科專業招生調劑考生條件一覽表
學科專業名稱 |
初試成績要求 |
可接受調劑專業 |
紡織科學與工程 |
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
同一學科門類范圍 |
材料與化工 |
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
同一學科門類范圍 |
二、調劑時間和復試方式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開通后即開始調劑,正式調劑開始后一周內安排復試。復試方式為線下復試,具體見《五邑大學紡織材料與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http://www.myiapqz.xyz/fangzhi/info/1168/3104.htm。
三、調劑程序
1.學院在調劑系統發布缺額信息。
2.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調劑系統填報。
3.學院關閉調劑系統(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少于12個小時),按照上述規則發復試通知。
4.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在6小時內決定是否接受復試,逾期的視為放棄復試機會。依序遞補發復試通知,額滿為止。
5.復試結束后,根據《五邑大學紡織材料與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的錄取原則通過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
6.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在6小時內決定是否接受待錄取,逾期的視為放棄待錄取機會。依序遞補發待錄取通知,額滿為止。
本細則由五邑大學紡織材料與工程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