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在職教職工:
根據市公積金辦有關文件規定,每年7月個人可以調整公積金個人繳存比例。
根據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于單位繳存比例(我校繳存比例為10%),不得高于20%的規定,個人繳存比例可以調整為10%或15%或20%。請需要變動個人繳存比例的先報所在部門,由部門整理并填寫附件的《公積金個人繳存比例變動表》于6月25日前報送人事處勞資科。
比例不調整的不需填報。
公積金個人繳存比例變動表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8 五邑大學財務處 聯系電話:07503296161 粵ICP備15096031號